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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07
四、考试
(一)参加普通高考考试语种及科目
考试语种为:汉语言(民考汉)、维语言、哈语言、柯语言、蒙语言五个语种。
考试科目为:
汉语言(民考汉)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史类/理工类)、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其中,外语分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等六个语种,由考生任选一种。自治区仍不组织外语口试。
维语言、哈语言、柯语言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史类/理工类)、汉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其中,数学(文史类/理工类)、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科目翻译汉语言试题;语文科目由我区命题;汉语科目采用教育部“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即“民族汉考”(简称MHK)试题结构模式。考生如被录取,按学校规定的语言授课。
蒙语言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史类/理工类)、汉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其中,数学(文史类/理工类)、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科目翻译汉语言试题;语文科目采用内蒙古自治区试题;汉语科目采用MHK试题结构模式。
双语班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史类/理工类)、汉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英语。其中,数学(文史类/理工类)、理科综合科目用汉语言试卷并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文科综合科目用授课语种试卷并用授课语种文字答题;语文科目用授课语种试卷并用授课语种文字答题,由我区命题;汉语科目采用MHK试题结构模式;英语科目由我区命题(分值150分,不含听力),成绩不计入高考统考成绩,作为高校录取参考(双语班考生是指语文用本民族语言授课,其他课程部分或全部用汉语授课的考生)。
2015年外语/汉语考试中听力考试为必考内容。我区外语考试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制的含有听力试卷(其中笔试部分120分,听力部分30分),汉语考试采用MHK试题结构模式含有听力试卷(其中笔试部分120分,听力部分30分)。外语/汉语听力考试总分为30分,自治区统一组织评卷,其成绩不计入考生高考外语/汉语科目成绩总分。按考生听力考试实际得分计入听力单项成绩,在录取时提供给高校,是否做参考由高校决定。非听力部分试卷的120分调整为150分,调整换算办法:按考生非听力部分的卷面成绩乘以 1.25,换算为外语/汉语科目成绩。
(二)参加“三校高职”考试语种及科目
考试语种为:汉语言(民考汉)语种。
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均采用网上评卷的试卷模式,由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组织命题专家组单独命题、网上评卷。
考生入学后,由招生院校负责对考生的专业知识(技能)进行测试。对不合格者,院校取消其入学资格,但须报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备案。
(三)考试时间
1、2015年报考普通高考的考试科目、时间和地点按普通高考相关招生规定执行。
2、2015年报考招生计划单列的自治区高职(专科)院校的考试时间表(北京时间)
日期 | 上午 | 下午 |
6月7日 | 9:00-11:30语文 | 15:00-17:00数学 |
6月8日 | 15:00-17:00英语/汉语 |
五、体检
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的内职班考生均须参加户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体检。报名“三校高职”考试的考生不参加户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体检,被招生院校录取后由招生院校组织体检,对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但须院校报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备案。
六、录取
内职班考生参加普通高考录取实行和区内普通高考学生统一划线、统一录取的办法。
内职班考生参加“三校高职”考试录取,由相关院校单列计划,实行单独划线、单独录取的办法。录取工作由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录取时间与普通高校相关批次录取同时进行。
七、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报名工作规定〉的通知》及《关于做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执行。
附件:(点击查看)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报名流程图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报名填报要求
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报名预填信息表
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报名各类信息代码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内地新疆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4年10月30日
2015年内地新疆中职班学生在新疆高考报名工作的通知就分享到这里了,更多相关内容请点击关注新疆高考报名栏目!
标签:新疆高考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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