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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新疆乌鲁木齐市高考三次诊断性测试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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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17

(二)检测要求及评卷安排

各校要采取措施,严格按正规高考统一规定的时间和科目组织测验,让学生切实感受实战演炼。在三次诊断性测验期间,市教研中心将派专人下部分学校检查测验组织管理情况。

为增强诊断测试的效度、信度,每次测验结束后,教研中心将根据各校按要求如实上报的或统一评卷的成绩,进行客观的统计分析。学校及市教研中心组织的统一评卷均应控制评分误差,按照评分标准赋分,确保测验信度。

第一次测验后,各学校可采取自改或片区几所学校就近联改的评卷方式,市教研中心派教研员抽查各校评卷情况。

第二次测验后,教研中心统一组织评卷,汇总各校样本后进行评价。

第三次测验后,教研中心统一组织评卷、统一登分,汇总各校样本后进行评价。

同时,在每次考试期间将安排学科教研员值班(值班电话:8810112)。

(三)试卷的征订及配发、取卷时间、地点

本试卷由乌鲁木齐文博华丰图书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征订。

试卷配发地点:乌鲁木齐市新华南路1151号(市政小区院内)。

试卷及领取时间:乌鲁木齐地区学校取卷时间分别为:一模2017年元月14日;二模3月21日;三模4月19日。外地区学校按三次模考时间分别提前一周配发。

试卷配发单位电话:0991-2587320 8558587 传真: 0991-8555277

联系人:丁老师(13369610705)、黄老师(13999913359)

注:订购2017年三次高三诊断性测验试卷的学校,可直接与上述联系人联系。

各校取卷后必须严格管理,教研中心与各校签订试卷保密协议书,严禁漏题、泄题,严禁不按统一时间和科目考试,如签订协议学校违约,市教研中心将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

(四)考试管理须知

测验成绩均按我中心使用的统计模型进行分析评价,请各校对所有应试学生按统一规定编号,上报成绩(包括磁盘资料)均应按规定考号顺序连续排列填表,同一学生的考号三次测试必须保持一致,以利于跟踪分析。这项工作对成绩统计影响很大,请各校主管高三工作的领导加强督促检查,谨慎操作。

学生考号按9位数编码,各位数码的意义规定如下:

第1位数为文、理科代号,文科为1,理科为2;

第2、3、4位数为学校代号(市教育局基教处统一编定的学校序号);

第5、6位数为学生所在班级序号;

第7位数为一般考生、民考汉或民考民。一般考生代码为0,民考汉代码为7,民考民代码为8;双语班代码为9。

第8、9位数为学生本人所在班级编排的学号。

例:市23中高三(4)班(理科)学生(汉) ×××(学号28)则其考号为“202304028”。

市23中高三(12)班(文科)学生 ××× (学号06)是民考民学生,则其考号为“102312806”

未在市教育局统一编号的乌市地区学校要参加统计,可在预订试卷时提出,由我们另行安排学校编号(由501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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