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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06
六、其他
(一)新疆跨地、州、市就读考生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报名并参加考试,户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不得拒绝其报名。普通高中三年学籍完整的应届毕业生可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就读普通高中证明属实,由户籍所在地、州、市公安局户政部门审查其户籍条件属实的,可申请在就读普通高中所在地、州、市招生考试机构报名,通过资格审查后方可参加考试。各地应相互配合加强对此类考生的资格审查和服务。
(二)未在南疆四地州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连续三年实质性就读的考生不享受南疆特殊照顾政策。未在对口援疆受援地区报名的考生不享受当地的对口援疆政策。
(三)在新疆定居并符合学籍及就读条件的外国侨民,须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可在地、州、市招生考试机构报名。
(四)根据《教育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规定》(教学[2017]4号)精神,符合新疆高考报名条件、通过报名资格审查,需要招生考试机构提供合理便利予以支持、帮助的残疾考生,须按规定提供有关证件和材料,并填写《残疾考生报考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合理便利申请表》。申请使用盲文试卷的盲人考生还须签订承诺书,承诺同意使用全国统一命制的盲文试卷。
(五)关于报名信息采集
考生通过网上报名的信息确认表将作为考生唯一的报名信息,用于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及网上录取。报名信息采集时,考生须持二代身份证并仔细检查网上报名信息确认表上的内容,对本人报名信息确认表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签字确认,签字确认后的考生报名信息任何人不得更改。因考生本人填报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各地、州、市招生考试机构要组织力量加强对考生的技术指导和培训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报名信息的准确性。各报名点使用二代身份证阅读器对本地区考生的报名信息进行统一采集,并将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留存备查,将采集后汇总的数据库按规定的时间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
七、组织机构及职责
新疆普通高考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由各地招生委员会负责组织,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订高考报名实施细则,成立高考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小组。各级教育、公安、人社、纪检、民宗等部门具体实施,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进行普通高考报名和资格审核。各报名资格审核组织机构须严格按照新疆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采用“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机制开展新疆普通高考报名资格审核工作。报名资格审核组织机构及职责如下:
(一)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具体负责管辖范围内考生的高中学籍和实质性就读情况的审核工作。联合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高一新生学籍注册制度和高中阶段实质性就读核查制度,将学籍注册和实质性就读的核查情况作为考生普通高考报名资格审查时的重要依据。
(二)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办普通中学职责
1、各公办普通中学具体负责组织在本校有三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完整高中学籍并连续实质性就读三年的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的资格审查、报名、体检、政审及具体的信息采集工作。
2、各县(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本县(市)所有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的资格审查、报名、体检、政审及具体的信息采集工作。
3、各地、州、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领导、指导和协调本地区考生的报名工作,同时负责:
(1)组织1、2条规定之外的民办中学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由疆外转入疆内就读普通高中的毕业生,疆内其它学校转入就读普通高中的毕业生,社会考生及“其他考生”的资格审查、报名、体检、政审及具体信息的采集工作。
(2)处理各县(市)招办和公办普通中学在报名工作中遇到的特殊问题。
(3)对各公办普通中学、县(市)两级机构的报名结果进行复审。
(4)编发考生普通高考报名序号。
(二)各级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具体负责管辖范围内考生的户籍情况的审查、审核工作。户籍审查、审核时须仔细核对居民户口等有关登记项目信息的一致性,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考考生户籍情况审查登记表》(以下简称《户籍审查登记表》)中所填写的考生及其父母的相关信息与公安机关户籍信息管理系统信息是否一致进行审查。对迁转户口,须仔细核对转入时间是否属实。审查结束后,须将人口系统里该考生本人的户籍详细(全项)信息打印在《户籍审查登记表》背面。凡是违规、违法办理户籍迁移落户的,一律不予受理,已经落户的予以取消。属于社会人员伪造的,注意发现线索,依法给予严厉打击。属于公安机关内部民警违法乱纪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各级户籍管理部门须及时受理考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申领、补办工作,确保考生能够按时参加普通高考报名和考试,积极配合各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做好考生户籍复核工作。
(三)各级人社管理部门具体负责管辖范围内技工类学校毕业考生的学籍和实质性就读情况及来疆务工随迁子女父母的社保缴纳情况的审核工作。各地人社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来疆务工人员社保缴纳制度,方便来疆务工人员随时随地缴纳社保。
(四)各级民委具体负责辖区范围内“民考汉”、“汉考民”及回族等考生民族成份的审查、审核工作(考生民族成份确认权在地区普通高考报名资格审查工作领导小组)。
八、关于系统安全保障
为保障全区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安全平稳,自治区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各中学须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报名系统安全。
(一)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负责落实网站安全保护技术措施,确保网上报名软件的安全顺畅运行。按“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安全责任制。网站要有防火墙、防病毒、防攻击等安全保障措施,使用专业的安全专用产品。及时整改网站的中、低和高风险漏洞,严防网站网页篡改、黑客病毒技术和木马间谍程序。要建立相应的信息安全应急处置预案,网站发生较大、重大安全事件时,要立即开展应急处置,并及时向受理备案的公安机关报告。
(二)各地、州、市招生考试机构、各中学要确保考生上网环境的安全,保障计算机信息系统和网络系统的运行安全和信息安全,加强对计算机病毒的预防和清理。要指导考生按规定的流程和程序进行网上信息的采集和填报,并对考生所填报的信息进行有效审核。考生信息属于考生个人隐私,不得对外提供或公布。
(三)考生要妥善保管好本人填报信息使用的用户名和密码,防止他人盗用。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在报名系统中完整、准确、客观、真实地填报本人的报名信息,严格按照报名系统规定的流程进行操作。网上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由考生本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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