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高考 > 艺术类专业 > 编导类

2017年上海政法学院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录取原则

编辑:sx_liujy

2017-10-15

2017年各地区艺考陆续开始,上海政法学院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录取原则已经公布,具体如下,希望对想要报考的考生有帮助。

(一)考生须取得相应编导类专业合格或填报资格,并参加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文化考试,达到各省(市)规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线。

(二)专业录取时,以折算总分为主要录取依据,综合德、智、体全面考核,采用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专业志愿间无级差分,按折算总分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折算总分相同考生以专业统考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投档成绩相同考生,依次以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

折算公式如下: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500 + 高考投档成绩÷高考文化满分×500

1.投诉监督电话:021-39225153;联系部门:学校监察室。

2.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7989号(泗陈公路口,毗邻佘山国家旅游度假区)

邮政编码:201701

招生网址:http://zs.shupl.edu.cn/

招生微博:http://weibo.com/shuplzsb/

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咨询电话:021-39225351、39225175(接听时间:工作日8:30—15:45,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

2017年上海政法学院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录取原则的全部内容就是这些,想要了解更多信息请持续关注编导类栏目。

标签:编导类

免责声明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