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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05
为确保2015年音乐学类专业全省统一考试工作顺利进行,根据省考试院相关文件要求,特制订湖北2015年音乐学类统考报考须知。
一、报考方式和收费标准
1.选择报考音乐学类的考生可以在下列组合方式中任意选择一种组合方式报考。考生报考音乐学类的四个专业可以兼报,但不能兼报美术与设计学类、舞蹈学类和戏剧与影视学类。
组合方式 | 专业一 | 专业二 | 备 注 |
1 | 音乐理论 | / | 单报 |
2 | 音乐学(艺术管理) | / | 单报 |
3 | 音乐学(音乐教育) | / | 单报 |
4 | 音乐表演 | / | 单报 |
5 | 音乐学(音乐教育) | 音乐理论 | 双报 |
6 | 音乐学(音乐教育) | 音乐表演 | 双报 |
7 | 音乐表演 | 音乐理论 | 双报 |
备注: 报双专业的考生如有相同科目须按照报考“专业一”的考试科目要求参加考试。
2.收费标准按鄂价费规【2013】215号文件执行,每科目60元/人。音乐学类兼报收费由武汉音乐学院公布。
二、考试科目
详见《2015年湖北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统一考试音乐学类考试大纲》(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
三、报名及考试流程
报考音乐学类的考生,请考生于2014年12月12日至16日(17时结束),凭高考报名号和二代身份证号登录武汉音乐学院招生考试网进行统考报名,填报相应科目的考试曲目和网上缴费。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曲目填报和缴费工作,以免错过网报时间。网报结束后,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曲目填报和网上缴费的考生,视为未报名,无法予以安排考试。考试流程如下:
(一)网上报名及要求
1、阅读须知:考生登录报名系统后,须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和注意事项。
2、核对信息:考生须认真核对考生信息是否与本人高考报名时填报情况一致。
3、选择报考专业方向。
4、曲目填报:根据考试大纲要求,认真填写面试科目的考试曲目。
5、网上缴费:根据选择报考的专业,进行网上缴纳考试费,网上缴费成功后,考生一律不能修改报考专业和考试曲目。
6、打印准考证:请考生于2014年12月25日-2015年12月27日,凭高考报名号和二代身份证号登录武汉音乐学院招生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标签:音乐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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