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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海南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通知

编辑:

2014-12-23

(三)考试时间安排

考试时间

考试项目

1月17日

1月18日

上午

下午

上午

美术类

素描(8:30-11:00)

速写(11:00-11:30)

色彩(14:30-17:00)

 
声乐、器乐类

演唱 演奏 视唱

(8:30-12:00)

演唱 视唱(14:30-17:30)

听写 乐理(9:00-10:30)

舞蹈类

考生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到场参加考试
播音与主持类

面试(8:30-12:00)

   

书法类

临摹1(8:30-9:50)

临摹2(9:50-10:40)

创作(10:40-11:30)

   
 

(四)考试要求

1.考生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时间到指定的考场参加专业考试。

2.参加美术类的考生需自带画板、画笔等用品;参加书法类考试的考生需自带毛笔、墨汁、画毡等用品;参加声乐类考试的考生需自备演唱歌曲的乐谱;参加器乐类考试的考生需自带乐器;参加舞蹈类的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到场参加考试,且需自备舞蹈表演的CD伴奏音乐。

3.考生需按专业考试要求携带考试用具,不准携带手机等考试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考点将采用手柄式金属探测仪器对考生进行入场检测,考生如携带手机等规定以外的的物品进入考场将视为违规。考生应自行将个人物品放置在考场外,考点不承担保管责任;报考器乐类的考生不准自带伴奏人员;美术类、书法类考试必须严格按照试题要求答题,不得在试卷上涂画试题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视为考试违规。

4.笔试科目考试开考信号发出之前不准答卷或绘画,考试结束信号发出之后要停止答卷;不能在试卷上做任何标记;开考15分钟后迟到的考生不准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才准交卷离场(速写考试除外);对试题内容有疑问时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但遇试题分发错误或字迹模糊等问题可举手询问;考试结束信号发出之后,应立即停止答卷或绘画,待监考员收齐试卷后才能离开考场,不准将试卷带出考场。

5.面试科目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待考室待考;待考期间要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考生要按工作人员的安排依序参加考试,考试完毕应安静的离开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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