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高考 > 艺术类专业 > 艺术类高考政策

2017年湖北音乐学类、舞蹈学类和戏剧与影视学类统考工作通知

编辑:

2016-10-25

五、工作要求

(一)艺术类专业统考是普通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严格执行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规定,各级考试机构要切实加强政策宣传,认真做好报名组织和指导工作。

(二)各地教育考试机构要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指定专人做好报名资格审查工作,严把资格审查、电子照相等关口,杜绝艺术类报名工作中弄虚作假、翻拍照片和顶替照相等违规行为。

(三)各地教育考试机构应按普通高考报名文件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上报本地区艺术类考生报名信息。信息一经上报,不再接受更改和增补。

(四)各组考院校要高度重视艺术类统考工作,认真制订统考实施方案及工作流程,精心准备、周密部署,不断完善艺术类统考报名及评分系统,改进组考办法,切实做好艺术类统考工作。

(五)各组考院校要加大教育和宣传力度,引导考生诚信应考。艺术类统考中的各种违规行为,应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免责声明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