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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海南普通高招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的通知

编辑:

2016-12-14

二、考试

报考艺术类专业考试的考生须先参加艺术类的专业考试,再参加6月7日至9日文史类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文化考试)。其中,艺术类专业的省级统考安排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地点

1.考试时间

2017年1月14日至15日。

2.考试地点

美术、书法:琼山中学高中部(琼山区新大洲大道南侧)

声乐、器乐、舞蹈、主持与播音:海南师范大学(龙昆南路99号)。

(二)考试科目

1.美术类专业考试科目:素描、速写、色彩。

2.声乐类专业考试科目:演唱、视唱、乐理、听写。

3.器乐类专业考试科目:演奏(器种不限)、视唱、乐理、听写。

4.舞蹈类专业考试科目:舞蹈基本功、舞蹈表演、即兴表演。

5.主持与播音类专业考试科目:新闻播报、作品朗读、即兴主持、才艺展示。

6.书法类专业考试科目:临摹1、临摹2、创作。

各类别考试科目、形式、内容及分值详见《海南省2017年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科目、内容及分值表》(附件2)。各考试类别均不进行复试。

(三)考试安排

考试时间

 

考试项目

1月14日

1月15日

上午

下午

上午

美术类

素描(8:30-11:00)

速写(11:10-11:40)

色彩(14:30-17:00)

 

声乐类

演唱 视唱(8:30-12:00)

演唱 视唱

(14:30-17:30)

听写 乐理(9:00-10:30)

器乐类

演奏 视唱

(8:30-12:00)

 

听写 乐理(9:00-10:30)

舞蹈类

考生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到场参加考试

主持与播音

面试(8:30-12:00)

 

 

书法类

临摹1(8:30-9:50)

临摹2(9:50-10:40)

创作(10:40-11:30)

 

 

(四)笔试要求

1.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2.参加美术类的考生需自带画板、画笔等用品;参加书法类考试的考生需自带毛笔、墨汁、画毡、黑色签字笔等用品。

3.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等考试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否则将被视为考试作弊;考生不得穿戴有明显标志的服装参加考试。

4.考生进入考场时,应主动接受并配合监考人员使用手柄式金属探测器进行安全检查,进入考场后,对号入座。

5.笔试科目考试开考信号发出之前不准答卷或绘画;开考15分钟后迟到的考生不准进入考场,考试终了前30分钟才准交卷离场(速写考试除外)。

6.考生对试题内容有疑问时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但遇试题分发错误或字迹模糊等问题可举手询问;不准在试卷上做任何标记;报考美术类和书法类的考生不准在试卷上涂画与试题要求无关的内容,否则视为考试违规。

7.考试结束信号发出之后,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或绘画,待监考员收齐并清点试卷无误后,才能离开依次考场;考生不得将试卷带出考场。

(五)面试要求

1.考生按本人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侯考并参加考试;待考期间要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考生要按工作人员的安排依序参加考试,考试完毕应安静的离开考场。

2.考生在面试现场随机抽取考试编号,并将编号牌佩戴在身体醒目位置。

3.考场内考生禁止透露姓名、准考证号、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等信息,禁止做任何打招呼和有暗示性的言语行为。

4.参加声乐类考试的考生需自备演唱歌曲的乐谱,考生入场后将自选曲目的乐谱(也可以清唱)交给钢琴伴奏老师;

5.器乐类考试的面试考场备有钢琴,其他乐器考生自备。器乐演奏实行无伴奏演奏,要求背谱演奏。

6.参加舞蹈类的考生需自备舞蹈表演的CD伴奏音乐,格式统一为mp3。

7.评委根据考生现场表现进行现场评分。考试过程中,如评委组认为考生的表演或表现内容已较充分,已有充分的打分依据,主评委可提前叫停结束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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