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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南昌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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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31

六、考试及成绩公布

1、考生须持报考证(或艺考证)、身份证及我校专业准考证参加我校在当地组织的专业测试。

2、考生可于2014年4月5日后通过南昌大学招生与就业信息网(http://zjc.ncu.edu.cn)查询考试成绩、专业合格线及分省专业排名。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可直接在网上打印专业合格证,同时我校将按规定向各省级招办上报合格成绩数据库。

3、有关艺术类专业联考事宜,按考生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录取

1、我校艺术类专业文理兼收,考生需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考试,各专业分省招生计划与专业成绩同时公布。

2、录取原则:(1)所有专业均要求专业成绩合格且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当地省份规定的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2)美术类专业(包含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按综合分分省按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分=(专业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满分)×50+(文化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成绩满分)×50)。(3)艺术设计学专业要求高考文化成绩达一本线65%以上且语文单科成绩达语文总分70%以上,按文化成绩分省按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4)戏剧影视文学专业要求高考文化成绩达一本线70%以上,按综合分分省按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分=(专业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满分)×30+(文化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成绩满分)×70)。(5)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高考文化成绩达一本线70%以上,按专业成绩分省按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6)音乐学(声乐)、音乐学(器乐)、音乐学(作曲)、舞蹈类(舞蹈学、舞蹈表演)、舞蹈表演(国际标准舞)、表演专业按专业成绩分省按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考试过程发现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考试资格并报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严肃处理。新生入校后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复查,如发现专业水平明显达不到录取要求或与校考时水平明显不符或经核实有代考等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并报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严肃处理。

4、江西省艺术类招生按江西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程序进行,专业成绩认可江西省联考成绩,录取原则执行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及我校招生章程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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