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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艺术类招生简章:华侨大学美术专业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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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06

五、成绩公布

我校将根据下达所在省份美术类专业的招生计划数的4倍划定专业合格线,考生可于2014年3月底上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一并公布专业排名、专业合格线,我校不再另行邮寄《专业课合格通知单》。华侨大学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c.hqu.edu.cn。

凡达到我校专业合格线的考生,即可填报我校的志愿。我校将根据各省级招生部门的要求报送专业合格考生名单。

六、志愿填报

1.福建省、江苏省、山东省和广东省4个省份,按省级专业联考成绩录取,考生按所在省份招生部门的规定填报我校专业志愿。

2.辽宁、河北、安徽、湖南、湖北、广西6个省份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且达我校美术类专业合格线,方可填报我校专业志愿。

七、录取办法

在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合格线按考生所在省份划定的相应批次美术类文化考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的出档考生中,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和我校的专业考试成绩或省级统考专业成绩对应情况,折算成综合分择优录取。具体如下:

1.校考省份的录取办法:校考专业成绩排名在考点前5名的考生,文化课上线后按校考专业成绩排序录取,其他考生按综合分排序录取。

2.取省统考省份的录取办法:按综合分排序录取。

3.综合分计算公式

综合分=考生文化成绩总分÷高考文化成绩满分×40+考生专业成绩总分÷专业成绩满分×60(考生专业成绩:校考的省份按校考专业成绩计算,其他省份按省级统考专业成绩计算)

录取结果经省市招生部门审批后,由我校签发《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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