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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09
三、招生专业、计划及范围
专业名称 |
学制 |
层次 |
计划 |
项目类型 |
招生范围 |
音乐表演 |
四年 |
本科 |
40 |
钢琴、弦乐、竖琴、管乐、古典吉他、打击乐演奏 |
江苏、北京、上海、吉林、辽宁、黑龙江、安徽、浙江、河南、山东、四川、湖南、湖北、广东、广西、陕西 |
音乐学(师范) |
四年 |
本科 |
40 |
声乐、各种器乐 |
江苏、上海、吉林、辽宁、黑龙江、安徽、河南、山东、四川、湖南、湖北、广东 |
注:1、专业分省招生计划以各省(市、区)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2、学费、住宿费按江苏省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执行,实行学分制,艺术类专业学生预交学费6800元/年。
四、报考条件
1、招生省份范围内且符合教育部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的考生。
2、各专业涉及生源地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或联考的,统考或联考需成绩合格;
3、身体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
4、艺术类考生均可报考,新生进校后外语教学为英语。
5、报考音乐表演专业的学生,可向我校招生办公室寄送演奏DVD及个人陈述。该材料仅作为自我推荐,以此来提前获知学生的大致水平,不作为报名的必要条件,录取以考生参加我校专业校考的成绩为准。
标签:艺术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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