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014-01-13
六、收费及监督
1、校考收费标准按照湖北省物价局等相关规定执行。
2、学费收取标准按2014年湖北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2013年我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方式,学费包括专业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专业注册学费按学年缴纳,每学年为6750元,学分学费按当学期所选课程的学分缴纳,每学分为80元)。
3、我校未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进行专业考试及招生录取事宜。专业考试及录取中除报名考试费以外,不收取其它任何费用。
4、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资格复查,凡不符合教育部招生规定或有弄虚作假、舞弊行为者,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5、我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由学校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
七、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狮路205号武汉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430070
咨询电话:027-87859017、027-87858399
监察电话:027-87651423
八、本简章由武汉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武汉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3年12月19日
武汉理工大学艺术与设计学院简介
学科实力强
武汉理工大学艺术与设计学院是我国中南地区首所拥有设计艺术学博士点、艺术学博士后流动站和工业设计工程硕士点的专业学院,其艺术学学科、设计艺术学科为湖北省重点学科。目前,学院拥有设计学、艺术学理论两个一级学科博士点,设计学、艺术学理论两个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拥有设计学、艺术学理论、美术学三个一级学科硕士点,还取得了艺术硕士(MFA)、工业设计工程硕士两个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产品设计专业和动画专业为国家级特色建设立项专业,环境设计与视觉传达设计专业为省级品牌建设立项专业。
师资力量强
武汉理工大学艺术与设计学院现有教职工120余人,其中教授25人(博士生导师13人),副教授48人。在校本科生1300余人,硕士研究生400余人、博士研究生30余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设计学学科评议组专家1人,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2人,全国艺术硕士(MFA)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及分委员会委员3人,文化部高等学校动漫类教材建设专家委员会委员1人。以设计学、艺术学理论两个一级学科博士点、博士后流动站、《设计概论》和《设计美学》国家级精品课程建设、国家级教学团队、国家级人才培养试验区、省级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试验项目及一批“十一五”和“十二五”国家级规划教材为标志的学科建设及教学理论研究成果在全国高校同行中具有较大影响。
学术交流广
武汉理工大学艺术与设计学院与日本筑波大学,韩国建国大学、国民大学、光州大学、全北大学,德国斯图加特艺术学院、达姆斯塔德大学,英国斯旺西城市大学、清华大学、中央美术学院、中国美术学院、香港理工大学、台北科技大学、台湾师范大学、台湾艺术大学等知名院校建立了长期的学术与科研合作关系。
社会声誉高
武汉理工大学艺术与设计学院是教育部高校艺术硕士(MFA)专业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单位,教育部高校艺术设计、工业设计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单位,中国工业设计协会常务理事单位,中国美术家协会工业设计艺术委员会委员单位,中国工业设计协会建材设计委员会理事长单位,中国建设文化协会环境艺术委员会副理事长单位,中国动画协会常务理事单位,湖北省动画协会常务执行会长单位,湖北省美术家协会壁画艺术委员会副主任单位,中国数字艺术设计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单位以及湖北省高教学会艺术设计专业委员会、省科技美术研究会、省包装协会设计委员会、省机械工程学会工业设计专业委员会等会的理事长或副理事长单位。
咨询电话:027-87651139(教学办)027-87299305(学工办)学院网址:http://public.whut.edu.cn/sj/
标签:艺术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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