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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13
一、招生专业
招生专业 |
含专业(方向) |
科类 |
层次 |
学制 |
计划 |
备注 |
设计学类 |
环境设计 |
文理兼收 |
本科 |
四年 |
130 |
面向山东、四川、河南、江苏、湖北、安徽、湖南、重庆 8个省市招生 |
视觉传达设计 |
文理兼收 |
本科 |
四年 |
|||
产品设计 |
文理兼收 |
本科 |
四年 |
|||
绘画 |
油画、国画方向 |
文理兼收 |
本科 |
四年 |
30 |
|
动画 |
|
文理兼收 |
本科 |
四年 |
25 |
|
舞蹈表演 |
|
文理兼收 |
本科 |
四年 |
35 (其中男15、女20) |
面向全国招生 (除省招办有限制性规定的省外) |
音乐表演 |
声乐方向 |
文理兼收 |
本科 |
四年 |
25 |
二、考试科目
专业(类) |
考 试 内 容 |
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设计学类、绘画、 动画专业) |
色彩(静物,180分钟);素描(人物头像,180分钟);速写(人物动态组合,30分钟)。 每科满分100分,总分300分。 注:三科成绩之和为专业总成绩 |
舞蹈表演专业 |
一试:1.专业基本条件(形体、形象、气质)(50分); 2.专业基本能力(软开度、力量、协调感、弹跳、节奏感)(120分); 3.技能、技巧(跳、转、翻及个人特技)(20分); 4.动作模仿(10分)。 二试:1.舞蹈组合或剧目表演(90分); 2.口试(语言表达能力)(10分)。 注:一试、二试各科成绩之和为专业总成绩,男女分开排序。 |
音乐表演专业 |
1.声乐演唱:自备曲目2首(美声、民族、通俗均可,200分)。 2.视唱:50分。 3.练耳:30分(笔试)。 4.乐理:20分(笔试)。 注:声乐演唱成绩为录取专业总成绩(且视唱、练耳、乐理三科成绩之和不低于60分) |
标签:艺术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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