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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2014年招生简章(艺术学院)

编辑:

2014-01-13

一、招生专业

 

 

招生专业

含专业(方向)

科类

层次

学制

计划

备注

设计学类

环境设计

文理兼收

本科

四年

130

面向山东、四川、河南、江苏、湖北、安徽、湖南、重庆

8个省市招生

视觉传达设计

文理兼收

本科

四年

产品设计

文理兼收

本科

四年

绘画

油画、国画方向

文理兼收

本科

四年

30

动画

 

文理兼收

本科

四年

25

舞蹈表演

 

文理兼收

本科

四年

35

(其中男15、女20)

面向全国招生

(除省招办有限制性规定的省外)

音乐表演

声乐方向

文理兼收

本科

四年

25

二、考试科目

 

 

专业(类)

考 试 内 容

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设计学类、绘画、

动画专业)

色彩(静物,180分钟);素描(人物头像,180分钟);速写(人物动态组合,30分钟)。 每科满分100分,总分300分。

注:三科成绩之和为专业总成绩

舞蹈表演专业

一试:1.专业基本条件(形体、形象、气质)(50分);

2.专业基本能力(软开度、力量、协调感、弹跳、节奏感)(120分);

3.技能、技巧(跳、转、翻及个人特技)(20分);

4.动作模仿(10分)。

二试:1.舞蹈组合或剧目表演(90分);

 2.口试(语言表达能力)(10分)。

注:一试、二试各科成绩之和为专业总成绩,男女分开排序。

音乐表演专业

1.声乐演唱:自备曲目2首(美声、民族、通俗均可,200分)。

2.视唱:50分。

3.练耳:30分(笔试)。

4.乐理:20分(笔试)。

注:声乐演唱成绩为录取专业总成绩(且视唱、练耳、乐理三科成绩之和不低于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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