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高考 > 艺术类专业 > 艺术生招生简章

华南师范大学2015年音乐类专业招生简章

编辑:

2015-01-26

2、复试安排表

复试时间、地点

 

查看复试考试安排

理  论  笔 试

专 业 技 能 复 试

时   间

2015年3月7日登陆http://zsb.scnu.edu.cn查看专业技能复试具体安排

 2015年3月8日下午15:00-17:00

2015年3月9日开始。具体安排3月7日在http://zsb.scnu.edu.cn公布

地   点

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第一课室大楼

华南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艺体二栋(音乐学院)。

注:考生初试合格后凭“复试入围通知书”到我校进行统一复试,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应参加理论笔试。

3、报名办法、收费标准

在河南、湖南、四川、甘肃考点进行初试的考生请凭该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及身份证到各考点报名,报名时须交正面免冠一寸相片2张。

在本校考点参加初试的考生请于 2月 10- 25日期间登陆我校招生网http://zsb.scnu.edu.cn 进行网上报名、上传168*240像素的考生正面免冠照片、缴费并打印准考证,并于3月3日上网查看初试具体安排,

报名考务费:按广东省粤价函[2010]79号文件规定,省外考点初试费235元/生,广东考点初试费200元/生。

三、考试内容

考生必须在华南师范大学2015年音乐与舞蹈学本科考试大纲及考试曲目规定的范围内准备考试内容和选取考试曲目(考试大纲及考试曲目可在华南师范大学招生网下载,网址:http://zsb.scnu.edu.cn)。初试原则上在考试大纲内选取曲目;复试必须在考试大纲内选取曲目,否则,每一首扣除该项成绩15分。考生初、复试的备考曲目必须在报名时进入华南师范大学招生网填写,今年器乐招生限定24种,具体参见华南师范大学2015年音乐与舞蹈学本科考试大纲。

(一)音乐学

1、初试

初试内容:演唱(奏)中外歌曲或乐曲1首。

2、复试

(1)复试内容:包括专业技能和音乐基础两大部分。

①专业技能

A、主考声乐者:准备3首曲目,考试现场抽签2首(初、复试曲目可以相同);

B、主考钢琴者:准备3首曲目,其中:练习曲1首、奏鸣曲快板乐章1首、乐曲1 首。练习曲必考,其余抽签1首(初、复试曲目可以相同);

C、主考器乐者:准备3首曲目,其中:练习曲1首、乐曲2 首。考试现场抽签2首(初、复试曲目可以相同);

免责声明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