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015-02-17
七、录取办法
1、经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及相关省招生部门公示期满后,拟录取的考生与吉林大学签订高水平艺术团协议,明确入校后参加艺术团活动的义务和责任。
2、对测试合格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吉林大学在生源所在省(区市)本科一批次100%模拟投档线线下20分以内(但不低于考生所在省(区市)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在学校预留专业计划内择优录取;
对艺术水平特别优秀的考生(不超过吉林大学高水平艺术团招生计划总数的15%),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本科一本线,参考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及艺术特长测试成绩,在学校预留专业计划内择优录取。
考生必须服从专业调剂,否则不予录取。
3、结合考生选择的专业志愿和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高出其所在省(区市)一本线的线差,排序安排专业。
4、测试合格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实行非平行志愿省(区市),第一志愿必须填报吉林大学;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区市),平行志愿中第一顺序志愿填报吉林大学。单独设立高水平艺术团志愿批次的省(区市),须在该批次填报。
八、领导机构及监督机制
1、吉林大学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管理,规范程序,接受社会监督。
2、吉林大学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的全部工作在学校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保障下进行。
九、其他
1、所有报名、考试、录取等信息通过吉林大学招生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未能及时查询而影响测试或录取的,责任自负。
2、器乐考生自备乐器(定音鼓学校提供,鼓锤自备),不允许伴奏;舞蹈考生自备伴奏音乐CD光盘或MP3。
3、请考生于2015年4月1日以后登录吉林大学招生网查询测试成绩,测试合格者自行打印《吉林大学2015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测试合格证》。
4、被吉林大学录取的高水平艺术团考生,均为吉林大学大学生艺术团成员,在校期间应无条件参加学生艺术团活动,遵守学生艺术团的各项规定。
5、对在招生考试中存在虚报或伪造有关材料,考试作弊、替考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学生的认定资格,通报考生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将其行为列入高考诚信档案;已经通过高考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6、如本简章某些条款与教育部相关规定相冲突,以教育部最新文件为准。
咨询电话: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0431-85168305、0431-85166226(传真)
吉林大学团委0431-85166558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前进大街2699号
邮政编码:130012
网址:http://zsb.jlu.edu.cn
吉林大学2015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专业计划
2015年吉林大学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就分享到这里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更多相关信息请继续关注艺术生招生简章栏目!
标签:艺术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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