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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长安大学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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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11

四、报名及初审

1.网上报名:考生于2016年1月6日—12日15:00通过“长安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同时提交考生视频影音文件。逾期关闭报名系统。报名网址:http://125.76.215.86/reg.asp

视频制作规范:

⑴总体要求:

①考生将所报考项目的个人表演视频录制成单个电子文件,仅限.FLv格式。

②必须使用单机位正面拍摄同期录制,不得进行后期加工。

③文件必须小于400M,总时长控制在10分钟以内。

④要求影音清晰,能充分反映考生艺术水准。

⑤不得出现“姓名、地区、学校、号码”等与考生信息有关的语音和字幕内容。

⑥拍摄环境和服装不做具体限定。

⑦上传视频影音电子文件命名规则:项目+考生姓名(例:次中音号张**),上传获得成功提示后,请勿重复上传。

⑵项目要求

①器乐类:演奏两首曲目。不得使用背景伴奏音乐。

②舞蹈类:表演一个完整舞蹈作品。

③声乐类:演唱两首歌曲,风格不限。

④声乐、舞蹈类一律使用MP3音乐伴奏(不得使用钢琴伴奏)

注:对于不符合要求或者无法播放的视频,视为主动放弃报名。

2.资格初审

⑴报名材料审查:

考生报名信息完整准确,照片和视频影音人物要清晰且一致,方可进入视频材料初审环节;

⑵视频材料初审:

我校将组织专家对考生视频资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即可获得高水平艺术团考试资格。

初审合格名单将于2016年1月21日左右在我校招生网和微信平台同期发布。

五、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获得我校高水平艺术团考试资格的考生,于2016年3月12日9:00~12:00持二代身份证原件和网上报名打印的《长安大学2016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网上报名表》到长安大学附属中学进行现场确认(地址:西安市南二环中段长安立交东南角 长安大学校本部南院西门口)。

六、考试安排

1.文化课考试:

所有参加我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的考生,必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将取消考试资格。

考试时间:2016年3月12日14:00-17:30

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

考试地点:长安大学附属中学

2.专业考试:

考试时间:2016年3月13日

考试地点:西安音乐学院

专业考试说明:

①报考A证器乐类别的考生须加试视奏环节,视奏成绩占总成绩的30%。

②考生服装、道具、乐器(钢琴除外)、音乐伴奏自备。

③舞蹈类考试必须由考生一人完成作品,不得携带舞伴。

④器乐类考试不得使用伴奏。声乐、舞蹈类一律使用MP3音乐伴奏(不得使用钢琴伴奏)。考生自备的伴奏电子文件在现场确认时上交,且限定为MP3格式,考试时统一播放。

⑤各项目类别发放合格证人数依据学校艺术团实际需求及现场确认人数确定。

⑥专业考试现场录音录像,异地专家评审。

七、录取原则

1.高水平艺术团考试合格证发放原则:按照文化课划线,根据专业考试成绩确定合格名单。

2.高考录取时,对获得合格证的考生按照A、B证两种资格分层投档,在招生规模62人计划范围内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3. 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将根据其综合分分配专业:

A证综合分=高考成绩+(我校在该省投档线减一本重点线)×0.8;

B证综合分=高考成绩+(我校在该省投档线减一本重点线)×0.5。

八、报考须知

1. 高水平艺术团考生预期高考成绩应至少高于所在省份普通文理科一本重点线以上,达不到的考生不建议报考。

2.考生所在省级招办组织高水平艺术团招生专业考试的,考生须参加考试并取得合格证。

3. 教育部和各省级招办将对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进行公示,未经公示或公示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 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必须在户口所在地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5. 考生填报的高考专业志愿须在我校2016年生源省份实际投放的一本批次招生专业计划范围内选择。专业志愿应根据综合分参照往年专业录取线选报,且不能空缺,不能前后相同,专业志愿间应有合理梯度,并服从专业调剂。

6.我校在北京、上海、广东、湖北、黑龙江、辽宁、西藏、海南8个省份不设文史类高水平艺术团招生计划。

7.生源地高考志愿表中设置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特殊录取批次的,考生在相应批次填报志愿为有效。

8.获得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应在取得高考成绩单和网上填报志愿后第一时间将高考志愿表及成绩单复印件传真或快递至长安大学招生办(注明高水平艺术团+考生姓名、联系电话,复印在同一张纸上,也可扫描电子版整理在同一word文件发送至1027789536@qq.com),以确认高水平艺术团录取资格,未办理者视为本人自愿放弃。截止时间:2016年7月5日。

9.取得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在自愿的基础上与我校签订《长安大学高水平艺术团协议书》方能被我校录取,考生进校后须参加艺术团日常排练、集训、演出、比赛等活动,同时须遵守艺术团的各项规定。若违反协议,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10. 取得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须在高考成绩和高考位次公布后第一时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填写本人高考成绩和高考位次(系统采集数据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5日17:00)。

九、监督仲裁机制

1.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对高水平艺术团招生考试进行全程监督。

2.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对高水平艺术团招生考试合格名单进行审批。

3.考生若对招生考试录取有异议,可提出申诉,由仲裁小组专家审核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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