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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13
五、山东省专科专业拟招生计划
本简章所列专业计划为拟招生计划,学校将依据上级部门计划批复和生源情况作适当调整,具体招生计划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六、专业合格证的发放
学校将根据招生计划、报考人数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比例,按照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发放艺术类专业合格证。考试及评卷结束后在我校招生网站(www.qlnu.edu.cn)公布考生成绩,合格考生于4月底前网上下载、打印《齐鲁师范学院2016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学校不再单独寄发。专业考试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
七、录取原则
山东省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1、音乐学(师范类)、舞蹈学本科专业需获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美术类(师范类)本科专业需过山东省统考本科线才有资格报考我校相应的专业。按文化课成绩投档,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者。2、音乐类专科专业承认含我校在内的普通本科院校相同或相近专业合格证,按投档考生的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美术类专科专业需过山东省统考专科线才有资格报考。按文化成绩投档,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者。
江苏省的美术学(师范类)专业录取原则:获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有省级统考的,须首先获得省级统考合格证),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名次平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高者。
河北省的音乐学(师范类)、江苏省的音乐学(师范类)专业录取原则:承认考生所在省相应专业统考成绩,进档考生按省统考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统考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高者。
八、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执行山东省物价局规定的学费标准,艺术类本、专科专业均为每生每学年8000元。
九、附则
(一)考生报名费、考试费、往返路费、食宿一律自理。
(二)参加我校校考并获得我校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填报高考本科志愿时可填报我校相应的艺术类本科专业。
(三)新生入学后学校按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四)学校有关艺术专业考试的最新信息将及时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请考生注意浏览查询。
(五)本简章未尽事宜,按上级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以上内容如有变动,以我校招生办公室网站公告为准。
十、联系方式
校址:山东省章丘市大学园区文博路2号
招办电话(传真):0531-66778290,66778291
招办咨询QQ:407305574
监督电话:0531-66778366
网址:http://www.qlnu.edu.cn
邮箱:qlnuzhaoban@126.com
标签:艺术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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