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高考 > 艺术类专业 > 艺术生招生简章

重庆2017高招影视类专业统考简章(表演、播音主持)

编辑:

2016-12-21

六、成绩发布

考生的成绩通知书由各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发放给考生本人,专业成绩合格者方可填报同类专业的各招生院校及其专业志愿。考生也可登陆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www.cqksy.cn)或重庆招考信息网(http://www.cqzk.com.cn)查询本人成绩。

七、考生须知

(一) 专业考试现场确认截止时间12月13日17:00。

(二) 考生可同时兼报两个专业并分别参加兼报专业的考试。

(三) 专业考试过程中,考生不允许化浓妆(不许戴美瞳、双眼皮贴、假睫毛、种睫毛等)。

(四) 考生凭《专业考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证件不齐者,不能参加考试。考生务必按照考号对应的考试初始时间提前1小时候考,不得擅自提前或延后参加考试。

(五) 严禁考生将任何通讯工具及电子产品(手机、MP3、MP4、录音机、相机等)带入考场。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规则》,违者将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我市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其他

重庆市考生报考重庆大学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须参加重庆市普通高等学校影视类相应专业统考,再参加重庆大学组织的“加试”环节(专业和综合素质深度考察),统考成绩和加试成绩相加为校考总成绩(加试划线要求和考试时间安排届时详见重庆大学本科招生网站)。

九、考试咨询及监督

 咨询电话:65106258(重庆大学美视电影学院)

65102371  65102370(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

监督电话:65106714

重庆市普通高等学校影视类专业统考考务办公室设在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

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重庆大学A校区,

联系电话:023-65106258

重庆2017高招影视类专业统考简章(表演、播音主持)的内容就是这些,更多大纲内容请持续关注艺术生招生简章栏目。

免责声明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