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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贵州财经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

编辑:

2016-12-27

三、招生对象与报考条件

符合2017年各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考条件者均可报考。

四、招生专业、计划及考试内容

专业

计划数

考试形式

音乐学

120

各省统考

舞蹈学

100

环境设计

80

备注:以上为我校艺术类拟招生专业、计划数,分省区最终招生专业、计划数以各省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五、专业报名、考试

(一)省内

1、报名手续

2016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符合贵州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条件、具有一定艺术特长的考生,持本人户籍(含法定监护人户籍)、二代身份证、学籍证明或学力证明等证件(原件),在高考报名地的县(市、区、特区)规定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并现场摄像,领取《贵州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登记表》。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地点持二代身份证和《贵州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登记表》到考点院校,缴纳专业考试费、进行身份证识别验证并参加考试。

2、专业考试时间、地点详见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网站发布的《贵州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日程表》。

(二)省外

我校认可各省专业统考成绩。具体报名手续和专业考试时间、地点以各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为准。

六、文化考试、资格审查、体检

1、省内: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考文化考试,艺兼文科类考生的考试科目为语文、外语、数学(文)和文科综合,艺兼理科类考生的考试科目为语文、外语、数学(理)和理科综合。资格审查、体检由考生所在地招生办负责,对考生进行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健康检查。

2、省外:省外考生参加文化考试的具体规定以各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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