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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28
四、合格名单的确定
组织校考的专业,学校将根据招生计划、报考人数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比例,按照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合格考生名单(如果某一专业报考人数达不到发证规定比例,将根据报名人数和专业成绩重新确定合格比例)。专业考试信息将在学校招生在线网上公布(http://zszx.sdut.edu.cn/);合格考生直接在网上打印专业考试合格证,学校不再邮寄合格证书。
五、录取原则
根据考生成绩(若考生所在省份组织艺术类专业统考,考生须统考合格)及报考志愿,从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投档线的考生中,按照考生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平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高者。
六、附则
(一)音乐类专业考生所需乐器(除钢琴外)均需自备。
(二)学费标准:执行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中国海洋大学等7所高校学分制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鲁价费函【2014】53号)文件收费标准,按照学分制收费。
(三)参加我校校考的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应填报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的专业。
(四)新生入学后学校按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学校有关艺术专业考试的最新信息将及时在我校招生在线网上公布,请考生注意浏览查询。
(六)本简章未尽事宜,按上级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以上内容如有变动,以我校招生办公室公告为准。
七、联系方式
校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266号 邮政编码:255049
招生就业处咨询电话:0533―2780673 传真:0533-2782287
网址:http://zszx.sdut.edu.cn/
美术学院咨询电话:0533―2780551
音乐学院咨询电话:0533―2780315
鲁泰纺织服装学院咨询电话:0533—2787368
2017年山东理工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的内容就是这些,更多大纲内容请持续关注艺术生招生简章栏目。
标签:艺术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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