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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女子学院2017年艺考播音类专业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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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09

5、报名方式:

(1)京外考点:

现场报名:考生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按要求填写好的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影印件;本人近期同底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两张,分别贴在报名表、准考证指定的位置上,并交纳报名考试费(各省考点有特殊规定的,遵照各省考点规定执行)。

网上报名:要求使用网上报名方式的考点,请考生按照省内公布的工作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手续。

(2)北京考点: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华女子学院招生信息网填写相应报名信息并上载照片、网上交费、打印准考证。报名前须准备本人近期标准证件电子照片(要求:照片分辨率不低于300×400像素,大小不超过30K),并到银行办理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卡。

(3)考生一旦报名后,报名考试费原则上一律不予退还。

6、考试必备:参加专业考试时,考生须持准考证及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进入考场。考试所需用品自备。

7、考试科目及要求:

初试:①指定稿件朗读一②指定稿件朗读二③回答考官提问

复试:①自备稿件朗读②创意主持③才艺展示

*考生参加考试只限淡妆。全程摄像。

8、成绩公布

(1)2017年3月3日12时后公布复试名单,进入复试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缴费并打印准考证对换单,按规定进行报名及复试。

(2)2017年4月1日后公布专业复试成绩并确定合格标准,届时考生可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进行查询。

(3)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原则上按照专业招生计划1:4的比例划定校考合格线。

(4)凡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者,请及时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核对个人信息,如有需要可自行打印《专业考试合格证》留存。

9、录取原则

我校对专业和文化考试达到分数线的考生,分省份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综合分相等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的考生。

综合分=校考专业课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其中专业课考试成绩总分为4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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