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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济大学2017年艺考表演类专业招生简章

编辑:

2017-01-19

四、录取及复查

(一)录取

1、按照省级招办的投档规则进行投档。

2、同济大学按投档考生的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投档成绩计算合成分[合成分=(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400+(高考投档成绩/高考文化满分)×600],根据合成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3、合成分相同考生以专业统考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投档成绩相同考生,依次以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

4、同济大学以第一学校志愿招生录取,当第一学校志愿考生生源不满招生计划数时,先录取第一学校志愿考生,余下招生计划补录非第一学校志愿考生。

(二)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专业复测工作。一经发现有不符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联系方式

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1-65982643

艺术与传媒学院咨询电话:021-65988781

监察部门联系方式:电话021-65980710,邮箱jcc@tongji.edu.cn

六、其他

1、本简章解释权属同济大学招生办公室。

2、本简章条款最终以我校2017年招生章程为准,计划仅供参考,最终以各省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3、若教育部或各省2017年的艺术类招生相关规定有变化,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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