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017-01-22
十、专业复查: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核和专业复测工作。一经发现有不符者,取消入学资格。
十一、收费标准
1、学费:每生每学年100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沪教委财[2000]27号】;
2、住宿费:每生每学年1200元(不含寒暑假)【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
十二、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种类
1、修学期满、达到毕业要求者,颁发上海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2、修学期满、达到学位授予要求者,颁发上海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十三、监督约束机制
1、上海大学2017年艺术类招生工作在上海市教委、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同时接受上级纪委、监察部门、校纪委、校监察处对招生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检查。
2、上海大学艺术类招生实行考试回避制度,即凡有主要亲属或辅导过的学生参加考试,参与命题与阅卷(评分)的专家须主动申请回避。否则如经举报核实,将终身取消命题、阅卷(评分)资格,并视情节轻重依法给予相应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四、其他须知
1、艺术类需校考的专业,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也不对考生和家长作任何形式的承诺。
2、学校严禁中介机构参与艺术类招生考试工作。
3、本简章解释权属于上海大学招生与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
学校网址:www.shu.edu.cn
咨询电话:021-66134148(工作日8:30—16:3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1月9日-2月12日我校放寒假,电话接听时间以我办公布的值班表为准)
投诉、监督电话:021-66132857
前往上海大学校本部(宝山区上大路99号)的主要公交线路有:767路、185路、110路、58路、地铁七号线(上海大学站)
标签:艺术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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