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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22
九、报考条件
1、符合教育部及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规定的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报考条件,考生须参加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文化考试。
2、专业要求:热爱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有敏锐的艺术感知力,有一定的艺术特长;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夜盲;身材匀称,五官端正,同时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
3、考生须参加高考所在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组织的相应编导类或戏剧影视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艺术类专业统考,并取得统考本科合格证。
十、录取原则
(一)考生须取得相应编导类专业合格或填报资格,并参加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文化考试,达到各省(市)规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线。
(二)专业录取时,以折算总分为主要录取依据,综合德、智、体全面考核,采用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专业志愿间无级差分,按折算总分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折算总分相同考生以专业统考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投档成绩相同考生,依次以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
折算公式如下:
折算总分 = | 专业统考成绩 | ×500 + | 高考投档成绩 | ×500 |
专业统考满分 | 高考文化满分 |
十一、其他
1、投诉监督电话:021-39225153;联系部门:学校监察室。
2、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7989号(泗陈公路口,毗邻佘山国家旅游度假区)
邮政编码:201701
招生网址:http://zs.shupl.edu.cn/
招生微博:http://weibo.com/shuplzsb/
招生邮箱:zhaosheng@shupl.edu.cn
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咨询电话:021-39225351、39225175(接听时间:工作日8:30—15:45,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
3、本招生简介解释权属上海政法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
标签:艺术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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