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017-01-22
七、校考报名条件
1、符合2017年高考报名条件,且已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高考报名。
2、身体健康,符合全国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
3、凡组织有校考相关艺术类专业(类)省级统考或省级联考的省(市、自治区)考生,均须省级统考或省级联考专业(类)合格,方能报名参加我校校考。
4、在省级统考或省级联考合格线尚未公布情况下选择报名参加校考的考生,校考成绩须省级统考或联考合格后方能有效,否则视为无效。
5、山东、湖南、河南只招收文科生。
八、校考报名办法
1、四川、广东两省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在“西南大学艺术类专业校考报名系统(点击进入)”报名及缴费。四川考生除网报外,还可到我校现场报名及缴费。其他考点考生在本省考试院网上或考点报名及缴费。
2、收费标准:执行重庆市物价局审定标准。 对已缴费不参加考试的考生,学校不予退费处理。
九、学费标准
以重庆市物价局核定标准为准,免费师范生专业执行国家免费师范生政策。
十、招生考试领导与监督
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组织实施,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23-68252504。
十一、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 邮政编码:400715
美术学院(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绘画、雕塑专业)
联系电话:023-68363976 联系人:赵老师
纺织服装学院(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
联系电话:023-68251228 联系人:张老师
招生就业处
联系电话:023-68252513 联系人:刘老师
温馨提醒:请于工作时间来电
十二、成绩公布
学校将于2017年3月下旬至4月中旬陆续在西南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bknzsw.swu.edu.cn上公布成绩,请考生自行查询。
十三、本简章由西南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标签:艺术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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