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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大学2017年艺考表演类专业招生简章(服装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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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2-03

七、录取原则

(一)政治思想、体检符合标准,专业校考成绩和省统考成绩合格(省统考未涉及的省份除外),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分数线要求。文化和专业校考满分均按750分计算。

(二)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文理兼招,按照综合成绩录取,综合成绩=专业校考成绩+文化成绩,综合成绩相同按专业校考成绩录取。

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出,立即取消入学资格,并上报相应省级招生考试机构。

八、监督保障

(一)江南大学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由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江南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考试的统筹协调及组织实施工作。

(二)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学校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九、联系方式

学校本科招生网:http://admission.jiangnan.edu.cn

咨询电话:0510-85915666 传真号码:0510-85913570

学院网站:http://ctc.jiangnan.edu.cn/

专业咨询电话:0510-85912007

十、其他

(一)本简章若有与教育部、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关文件精神相违背的,则按上级文件精神执行。

(二)本简章由江南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学校当年本科招生章程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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