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试办法
(一)山东省
1.考生须报名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校考)。
省份 | 报名 | 缴费 | 考试时间 (详见准考证) | 考试地点 (详见准考证) | 科类 |
山东 | 网报:1月12-19日下午5点 2月3-6日下午5点 http://www.sdzk.cn | 网上缴费:200元/人 (初试、复试合一) | 2月10-11日 | 潍坊市招办招生考试服务中心 | 艺术文 |
注:1.网上报名以考生在线完成缴费为准。 2.准考证打印见生源地网上报名系统通知。 3.所有考生必须提前30分钟到达指定考场。 |
2.考试科目及分值
(1)音乐素质(60分):视唱。
(2)主试科目(200分):声乐(含流行唱法,音乐剧唱法,以上两种唱法可自备MP3格式伴奏,或用乐器自弹自唱,也可提供乐谱由我方钢琴伴奏)、器乐(含流行器乐)、舞蹈(含现代、流行、爵士舞蹈),任选一项。考生需提前准备1个考试作品。
(3)加试科目(40分):自愿加试,可从器乐、声乐、舞蹈中任选一项。
3.成绩公布及查询
我校将于2017年4月上旬在本科招生网站上公布专业合格考生名单。
(二)江西省、河北省、湖南省
江西省、河北省、湖南省考生均须参加本省组织的音乐类专业统考或联考,我校直接使用相关生源省份的统考或联考成绩。具体招生计划以相关省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公布为准。
六、文化考试与录取
1.考生必须参加2017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
2.学校对文化成绩达到省控线且专业成绩达到我校校考合格线(使用省统考或联考成绩的达到省统考或联考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