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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厦门大学艺考本科招生简章(含各专业)

2017-02-07

五、志愿填报

1、报考我校美术系和设计系招生专业的考生,如我校2017年在当地省份有安排招生计划,只需参加专业省统考,专业成绩须达到所在省本科专业合格线,文化成绩须达到所在省划定的相应批次艺术类专业高考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方可填报我校对应专业志愿。其中报考艺术教育专业(美术教育方向)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所在省份普通类本一线方可填报。若我校在考生所在省份同时安排美术系和设计系的招生专业计划,考生可以兼报。

2、报考我校音乐学专业(音乐教育方向)、音乐学专业(艺术管理方向)的考生需要参加专业省统考,专业成绩须达到所在省本科专业合格线,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所在省划定的相应批次艺术类专业高考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方可填报我校相应专业志愿。

3、报考我校音乐表演专业(含键盘、管弦乐、声乐、民乐四个方向)的考生,须参加厦门大学组织的专业校考并取得我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合格证,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所在省份普通类本二线的65%方可填报我校相应专业志愿。凡已合并录取批次及浙江、上海等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考生有关文化考试成绩要求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批次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若考生所在省份统一组织专业统考,考生还须参加所在省的专业统考,且成绩须达到所在省本科专业合格线。

4、考生可以根据我校在考生所在省份音乐学专业(音乐教育方向)、音乐学专业(艺术管理方向)的计划安排和自身获得我校音乐表演校考合格情况,考虑是否兼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