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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大学2017年艺考舞蹈类专业招生简章

2017-02-08

五、校考成绩公布

我校将根据各专业校考招生计划的4倍原则划定专业合格线(我校专业合格线仅作为专业水平合格的评判标准,其他录取要求以各省级招生部门提供的考生高考电子档案为评判依据),考生可于2017年4月初上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一并公布各专业排名、专业合格线,我校不再另行邮寄《专业课合格通知单》。

华侨大学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c.hqu.edu.cn。

凡达到我校专业合格线的考生,方可填报我校的志愿。我校将根据各省级招生部门的要求报送专业合格考生名单。

六、录取办法

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方可填报我校专业志愿,志愿填报按各省级招生部门的规定执行。

对符合录取要求的进档考生,均按专业成绩从高至低排序录取,专业成绩同分则按文化分排序录取。

承认省级统考成绩的考生,按省级统考专业成绩排序录取;参加我校专业校考的考生,按我校校考成绩排序录取。

各专业校考成绩总排名前5名的合格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我校另行追加计划录取。

录取结果经省级招生部门审批后,由我校签发《录取通知书》。

七、入学与复查

新生须按规定的日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学校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专业复查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