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招生计划、考试科目及招生范围
招生专业 | 全国计划 | 校考考试科目及分值 | 计划招生省份 |
美术学(师范) | 140 | ① 素描:人像素描(相片),考试时间180分钟,满分100分 ② 色彩:写生+默写(相片),考试时间180分钟,满分100分 | 广东、广西、甘肃、山西、黑龙江、内蒙古、河南、山东、江西、安徽 |
视觉传达设计 | 70 | ||
环境设计 | 35 |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35 | ||
书法学(师范) | 35 | ① 临摹:临摹楷书和隶书各1份,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② 创作:命题创作(楷书)和自由创作各1份,120分钟,满分100分 | 广东、广西、山西、湖南、甘肃、河南、安徽 |
音乐学(师范) | 110 | 演唱一首自选歌曲或演奏一首自选乐曲,满分100分 | 广东、湖南、山西、江西、河南、黑龙江、安徽 |
音乐表演 | 110 | 演唱一首自选歌曲或演奏一首自选乐曲,满分100分 | 广东、湖南、山西、江西、河南、黑龙江、安徽 |
舞蹈学(师范) | 35 | 基本功,表演剧目,满分100分 | 广东、湖南、山西、江西、河南 |
注:1. 有校考的省份用校考成绩录取,其余用统考成绩录取。广东省(美术类、音乐学)使用省联考成绩录取,不需参加校考。 2. 以上专业均为本科,学制四年,学费标准为10000元/学年。 3. 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生源省份2017年招生专业目录公布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