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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理工大学2017年艺考设计类专业招生简章

2017-02-09

一、招生专业、计划、学制及分省计划

2017年我校设计学专业(艺术类)招生计划为140。

专业

环境设计

产品设计

服装与服饰设计

江苏

9

8

2

浙江

8

9

2

江西

6

6

2

山东

4

3

4

河南

5

5

3

湖北

0

0

 

湖南

6

7

2

广东

15

13

9

广西

0

 

0

海南

0

  

甘肃

0

  

备注:“0”计划的省(区、市)考生成绩达到录取要求者,将使用未分省计划进行录取。表中未列数字的省份2017年该专业(方向)暂不招生,考生即使参加考试,成绩无效。

2017年我校设计学(艺术类)涵盖的环境设计专业(专业代码为:130503)计划招收55人,产品设计专业(专业代码为:130504)计划招收55人,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专业代码为:130505)计划招收30人。以上三个专业学制均为四年。

二、报名事项

1、报考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规定的普通学校招生标准的高中毕业生、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学生。以上三个专业均不招收色盲考生。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具体要求参见各考点报名系统;

注:广东省考生的省专业统考成绩须在220分以上(含220分)方可报名。

3、报考我校设计学专业(艺术类)的考生,我校只承认其第一次术科考试成绩,多次成绩无效。设点省市考生必须在当地考点参加术科考试,否则成绩无效。非设考点省市考生仅限到广州考点参加术科考试。

4、港澳台地区考生需到广州考点参加术科考试,文化课需参加联合招生考试。

5、考试中需严格按照试题要求绘画,凡随意添加物品或物品数量、明显更改形状和颜色的考卷视为无效。

6、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粤价函﹝2010﹞79号文件,我校设计学专业考试广州考点报名考试费175元/人,省外考点210元/人。学费标准以广东省发改委收费标准为准(目前我校艺术类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10000元/人/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