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形式与内容
(一)戏剧影视文学专业
本专业考试包括两个科目,分别为:《叙事文学创作》、《文艺基础知识与影视评论》,每个科目满分100分,均采取命题闭卷笔试方式进行,每个科目考试时间为2小时。考试的时间安排根据各考点的具体情况决定。
本专业考试不分初试和复试,每一位考生均须参加两个科目的考试,两科考试成绩总分作为考生专业考试成绩。
(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1.考试形式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校考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环节,初试全部结束后在考点和学院网站及时公布复试名单和复试时间,取得复试资格者方可参加复试。复试在初试全部结束后进行。考试形式为面试。
2.考试内容
(1)初试(准备时间为5分钟,考试时间不超过3分钟,满分300分):
①新闻稿件播读(1分钟以内),考生播读指定的新闻稿件;
②话题讲述(2分钟以内),根据题目所提供的词语,进行话题讲述。
(2)复试(准备时间为10分钟,考试时间为6分钟以内,满分300分):
①新闻评述(1.5-3分钟),考生对指定新闻材料发表评述;
②模拟现场报道(1.5-3分钟),考生根据所提供的文字材料,以出镜记者的身份进行模拟现场报道。
(三)美术学(中国书画鉴赏)专业
(1)书法创作(210分钟,满分300分):
①楷书,四尺对开竖式(138×35cm);
②隶书、篆书两体任选一种,四尺对开竖式(138×35cm);
③行书、草书两体任选一种,四尺对开竖式(138×35cm)。
(2)中国画创作(满分200分):
①命题创作一幅,四尺三开(70×45cm);
②自由创作一幅,四尺三开(70×45cm)。
(3)中国书画常识笔试(满分100分)。
注:中国画创作与书画常识笔试同时进行,共210分钟。其中,中国书画常识笔试40分钟,中国画创作170分钟。
(四)动画专业
(1)初试:速写+命题创作(满分200分)
①速写:20分钟,8开纸张,满分100分。要求用单色素描或线描绘画完成。
a.人物写生,试卷正面绘画模特1个姿势,用时10分钟;
b.人物写生,在试卷背面绘画模特2个姿势,每个用时5分钟,共10分钟。
②命题创作:100分钟,4开纸张,满分100分。
要求:根据题目要求与所提供角色形象,用不少于4格的画面讲述故事。工具与手法不限。
(2)复试:面试(满分100分)。
要求:携带个人作品集(作品不少于5件),如插画、漫画、生活速写等能体现考生综合素质的平时作品。
(五)戏剧影视导演(影视编导)专业
(1)初试(笔试):命题创作(120分钟,满分100分)。
(2)复试:小组面试(满分100分)。
(3)三试:面试(满分100分)。
(六)音乐学(音乐演奏艺术)专业
(1)初试:钢琴表演专业面试(满分100分)
①复调作品一首;
②练习曲一首(车尔尼740或以上水平)。
(2)复试:钢琴表演专业面试(满分100分)
古典奏鸣曲(选自莫扎特,海顿,贝多芬奏鸣曲第一乐章或第三乐章),或大型浪漫乐曲一首。
注:所有曲目均需背谱演奏。
(七)音乐学(电脑音乐制作)专业
(1)面试(满分100分)
①钢琴演奏:练习曲一首、乐曲或奏鸣曲一首;
②钢琴即兴演奏(也可自行携带除钢琴以外的其它乐器即兴演奏)。
(2)笔试(150分钟,满分100分)
①歌曲创作:指定歌词,创作歌曲一首;
②旋律写作
合格名单及招生计划与录取
(一)合格名单的确定
我校将依据各专业考生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确定合格考生名单。按照教育部规定,合格考生人数不超过相应专业招生计划数的4倍。
合格考生4月中旬后可通过暨南大学招生办公室网站查询专业校考成绩。
(二)招生计划的编制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戏剧影视文学专业面向全国招生,不编制分省计划。
美术学、动画、戏剧影视导演、音乐学等专业将依据校考合格生源分布情况,编制分省计划,合格生源与计划比原则上按不超过4︰1安排。对少数合格生源不足的省份,可能编制“0计划”,即几个省共用招生计划;共用计划的考生,按照各专业对应规则择优录取。
(三)录取原则
1.戏剧影视文学专业
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普通类本科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重点线)的80%,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按照满分150分计,采取标准分或其他分值计算的省份参照本标准折算),专业校考成绩合格前提下,按合成分从高到低顺序进行录取。合成分相同时,按照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排位录取;合成分、专业校考成绩相同时,按照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位录取。
合成分计算公式为:
合成分=【(考生校考成绩/校考总分)0.5+(考生高考文化成绩/所在省普通类一本(重本)分数线)0.5】;100。
2.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普通类本科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重点线)的80%,专业校考成绩合格前提下,以合成分从高到低排位录取。合成分相同时,按照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排位录取。
合成分计算公式为:
合成分=【(考生校考复试成绩/复试总分(300分)0.6+(考生高考文化成绩/所在省普通类一本(重本)录取控制分数线)0.4)】100。
3.艺术学院各专业
(1)在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艺术类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重点线)或省外线(解释权归各省招生办公室)、专业校考成绩合格前提下,不分文理科,依据报考志愿顺序,分专业按照以下成绩要求进行录取:
美术学(中国书画鉴赏)、动画专业:按照“合成分=专业校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折算分”从高到低排位录取。同省且合成分相同情况下,按高考文化成绩折算分从高到低录取;同省、合成分相同且高考文化成绩折算分相同情况下,美术学专业按照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动画专业按照复试(面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高考文化成绩折算分公式如下:
高考文化成绩折算分= 考生高考文化成绩/所在省普通类一本(重本)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校考成绩满分
注:投放“0计划”(共用计划)省份的考生报考且上线后,按照合成分从高到低排位录取。
戏剧影视导演(影视编导)、音乐学专业:按照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排位录取;专业校考同省同分情况下,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其中,戏剧影视导演专业加设高考文化课语文和外语录取控制分数线,即:语文+外语≥170分。(语文、外语的单科均按满分150分计,采取标准分或其他分值的省份参照满分150分的标准进行折算。)
(2)专业校考成绩计分方式:
美术学专业:书法创作 + 中国画创作 + 中国书画常识笔试
动画专业:初试(速写 + 命题创作)+ 复试(面试)
戏剧影视导演专业:三试(面试)
音乐学(音乐演奏艺术):复试(面试)
音乐学(电脑音乐制作):面试×50% + 笔试×50%
注:投放“0计划”(共用计划)省份的考生报考且上线后,按照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排位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