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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东华理工大学艺考本科招生简章(含各专业)

2017-10-15

招生对象及条件:

1.符合教育部规定报名条件的普通高中、艺术中专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有一定专业素质和专业基础者。

2.考生除符合国家体检标准外,有关专业还需具备:

(1)设计学类专业需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

(2)音乐与舞蹈学类、舞蹈学专业需五官端正,无生理缺陷,听力与视力正常。

3.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普通高等院校的在校生和毕业生;

(2)由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成人高等学校的在校生和毕业生;

(3)被开除学籍、勒令退学不满一年的学生;

(4)上一年参加高考、因舞弊而被取消报名资格、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的考生。

报名要求:

1.报名方式:以考点公布方式为准。

2.报名时间:考试前两天内在指定考点报名确认(考生所在省份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考试科目及要求:

1.考试科目:

(1)设计学类专业考试科目:素描、色彩。

(2)音乐与舞蹈学类专业(包括音乐学和音乐表演)考试科目:主项、视唱

(3)舞蹈学专业:舞蹈剧目、技巧展示及基本功测试。

2.要求:

专业考试时:考生务必持第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入场,设计学类考生自备画具、音乐与舞蹈学类考生除钢琴外,其它乐器自备,考生食宿及费用一律自理。

外省生源省份:

设计学类:

江苏省、福建省、山东省、山西省

音乐与舞蹈学类:

湖南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