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生办法
文、理科兼收,广东省的考生须在我院设立的考点报名,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考试,专业合格后参加全国文化统考。
三、招生计划
2017年在广东省招收全日制本科表演专业(影视表演方向)40人、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20人、广播电视编导专业45人。
四、报考条件
1、考生必须符合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考试条件。
2、考生必须具有一定的专业基础和艺术修养,无色弱、色盲,身体健康。
3、表演专业(影视表演方向)男女兼招,要求五官端正,面容姣好,牙齿整齐,笑容甜美,普通话标准,体表无疤痕、纹身、胎记及皮肤病。
4、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0米以上,女生身高1.60米以上,五官端正,面容姣好,牙齿整齐,笑容甜美,普通话标准,嗓音音质好,身材匀称。
5、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无特殊要求。
五、专业考试
(一)表演专业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分初试和复评两个环节进行。初试在我院南昌校区内完成,并全程录像。复评环节由专家评委依据现场录像进行评分,考生无须再到校加试。
(二)考试科目
表演专业:
1、形体展示:形象、形体、身高、五官等(要求考生在目测时不能化浓妆)。
2、语言表达:自备稿件脱稿朗诵。
3、特长展示:小品表演。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1、自备稿件朗诵:考生自备朗诵材料。
2、即兴主持:现场抽题。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笔试,时间200分钟,笔试内容:
1、文学常识、影视基础知识。
2、影视评论写作(默评)。
(三)初试和复评评分各占50%,按照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发放专业考试合格证。我院将于4月中旬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取得专业考试合格证信息,纸质专业考试合格证将不再另行寄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