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江西中医药大学2017年艺考音乐类专业招生简章(音乐治疗)

2017-02-10

三、报考条件及招生省份

1、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具有艺术特长的文科考生均可报考(对浙江省招收艺术类考生选考科目不受限制;江苏省艺术类考生均可报考,文理不限)。

2、专业成绩使用校考成绩省份:黑龙江、河南、浙江、江苏、广西。

3、专业成绩使用省联考成绩省份:广东、福建。

四、报考与专业测试

(一)报名

1、考生持当地招生部门核发的艺术专业报考证(无报考证者带本人学生证或学校、工作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到我校在招生省份设立的考点报名。报名费180元/人。

2、我校不接受考生跨省报考,考生只能参加我校在考生所在省份组织的专业考试。

3、广东、福建两省考生按当地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参加音乐类专业统考,我校认可专业统考成绩,不再另行单独组织校考。

(二)专业测试

1、考生须持身份证、报考证及我校专业准考证参加我校在当地组织的专业测试。

2、报名地点与考试时间安排:

省 份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报名及考试地点

广 西

2017年2月11--12日

2017年2月13日

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

浙 江

2017年1月3--12日(网报)

2017年1月17日

杭州师范大学仓前校区

黑 龙 江

2017年2月11--12日(网报)

2017年2月16日

黑龙江东方学院

江 苏

2017年1月15--18日(网报)

2017年1月22日

南京师范大学

河 南

2017年2月5--9日(网报)

2017年2月13日

郑州市24中

备注:具体报名时间、地点、考试安排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或考试承办单位(考点)公布的信息为准。

3、考试内容:包括音乐技能、音乐素质、心理健康与沟通表达能力共3个方面。侧重综合素质,择优选拔。

考试内容

具体选考项目与内容

成绩比重

曲目要求

说明

音乐技能

声乐、器乐、舞蹈

70%

自选1首曲目备考

任选一项为主项;允许有副项作为加试

音乐素质

视唱

25%

抽卷面试

个别面试

心理健康与沟通表达

心理健康与沟通表达

5%

即兴答问

个别面试

备注:不设笔试,声乐唱法不限。

4、专业成绩查询与合格证发放:我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规定,专业合格证的发放原则是按招生计划总数的4倍比例发放。专业合格的考生才能报考我校。所有考生可于2017年4月10日后登录我校招生就业网查询成绩及排名,专业合格考生,我校不再单独寄发专业合格证。

5、有关艺术类专业统考事宜,按考生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