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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长春师范大学艺考本科招生简章(含各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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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15

八、热点关注

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音乐学)专业(师范类)

本专业是我校与俄罗斯克麦罗沃国立文化艺术大学合作开展的本科教育项目。我校与俄罗斯克麦罗沃国立文化艺术大学共同制定的教学计划,通过引进俄方先进的专业课程和优秀师资、到俄罗斯克麦罗沃国立文化艺术大学学习等方式共同培养学生。本教育项目采取“4+0”培养方式,学生在校修满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要求,可获得长春师范大学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中方学生入学二年后成绩符合俄方学校要求,学生可申请俄方学校留学,毕业成绩合格可获取中俄双方学位证书。

本教育项目借鉴俄罗斯音乐艺术教育的优势,在音乐学专业传统课程的基础上增加俄罗斯民族音乐、室内乐演唱、室内乐演奏、艺术指导等俄方专业课程。在理论教学的同时,注重音乐表演的实践,学生毕业后可在中高等学校、艺术研究单位和文化机关、出版及广播、影视部门等部门从事相关工作。

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视觉传达设计)专业(非师范类)

本专业是我校与俄罗斯克麦罗沃国立文化艺术大学合作开展的本科教育项目。我校与俄罗斯克麦罗沃国立文化艺术大学共同制定的教学计划,通过引进俄方先进的专业课程和优秀师资、到俄罗斯克麦罗沃国立文化艺术大学学习等方式共同培养学生。

本教育项目采取“3+1”和“4+0”两种培养方式:一种培养方式是学生在校一、二年级通过俄语一级水平考试,三年级可赴俄罗斯插班学习一年,四年级回到学校完成毕业设计或论文,修满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要求,可获得长春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另一种培养方式是学生在校修满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要求,可获得长春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本教育项目是在我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课程的基础上,借鉴俄罗斯设计艺术教育的优势,利用中外合作办学的平台聘请国际知名的中外学者前来讲学、交流,培养具有国际设计文化视野、中国设计文化特色,在专业设计领域、企业、传播机构、大企业市场部门从事设计的专门人才。


书法学专业(师范类)

书法是中华民族的文化瑰宝,是人类文明的宝贵财富,是基础教育的重要内容。通过书法教育对中小学生进行书写基本技能的培养和书法艺术欣赏,是传承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培养爱国情怀的重要途径,是提高学生汉字书写能力,培养审美情趣,陶冶情操,提高文化修养,促进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

我校书法学专业立足于“书法教育”这一专业特色,注重高等书法教育“文化”与“艺术”的双重性,依托我校“大文科”雄厚的办学实力,以美术学、文学、教育学等学科为支撑,资源共享,培养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良好传统文化素养的实用型书法专业人才。教学以书法创作与书法理论为主,兼具篆刻、中国画的基础理论知识和基本技法,并适当增加汉语言文学专业主干课程。

学校本着“文化”与“艺术”并重的原则,围绕中小学书法教育展开教学和科研,培养具有较高文化和艺术素养的复合型专业书法人才,以适应将来的书法教学、创作和研究及相关艺术工作。结合中小学书法学专业师资力量短缺和我校教育教学的实际情况,我校于2013年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申报书法学本科专业并获得批准,2014年正式面向全国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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