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生对象及条件
符合教育部有关高考报名条件,参加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参加所在省级考试部门统一组织的美术类专业考试,且成绩达到省统考本科合格分数线,取得美术专业省统考合格证。身体健康,无色弱、色盲者均可报名,文理兼招。
四、报名办法
1、考生须按所在省级招办的要求,报名参加所在省2017年美术类专业统考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2、在省级招办规定的艺术类相关批次的第一志愿填报我校。
五、录取及复查
(一)录取原则:
1、考生须参加所在省级考试部门统一组织的美术专业考试,且成绩达到省统考本科合格分数线,取得美术类专业省统考合格证。
2、考生须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文化成绩达到其所在省级招办划定的艺术类同批次分数线。
3、进档考生遵循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省统考成绩x300/省统考总分)x60%+(高考成绩x750/高考总分)x40%)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及分配专业(省招办认定的政策加分计入高考文化成绩后折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则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录取,不设专业志愿级差,无单科要求。
分数优先即所有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统一排序,优先录取分数高的考生;分配专业时,优先满足分数高的考生的专业志愿;根据排序,招生计划内的考生若专业志愿均不能被满足且服从调剂的,将在美术专业内进行调剂,如不服从调剂,将不予录取。
4、对于文科和理科分别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按照文理科分别排序从高到低录取;对于不分文科和理科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录取时采取不分文理、统一排序的方式。
(二)录取时将考查思想政治表现、体检等情况,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三)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开展全体美术专业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专业复测工作。一经发现有不符者,取消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