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名条件
考生须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方可报名:
1、符合教育部2017年有关高考报名条件,参加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考电子音乐方向的学生须具有较好的音乐听觉,音乐记忆良好,初步掌握了基本音乐理论。报考音乐表演方向的学生须具有一定的艺术表演能力,五官端正,身材匀称,形象佳,呼吸、发声器官、听觉器官、手指均无疾病。
2、参加所在省级考试部门统一组织的音乐类专业考试,成绩达到省统考本科合格分数线,取得音乐类专业省统考合格证且专业测试科目的主项必须为声乐、器乐、钢琴中的一项。具体如下:
省份 | 招生计划 | 认可的专业或项目 |
湖北 | 8 | 音乐学类考试科目 |
湖南 | 4 | 音乐类非理论作曲类考生的考试科目 且主科为声乐、钢琴或器乐 |
广东 | 3 | 统考项目不区分主副科 |
广西 | 2 | 主科为演唱或演奏 |
浙江 | 4 | 统考项目不区分主副科 |
河南 | 4 | 主科为声乐或器乐 |
河北 | 3 | 专项为声乐或器乐 |
江苏 | 4 | 主试科目为声乐或器乐 |
山西 | 4 | 音乐类考试科目 |
安徽 | 3 | 模块八考试科目 |
重庆 | 3 | 音乐表演方向 |
四川 | 3 | 音乐类音乐学专业考试科目 |
四、报名方式
1、考生须按所在省级招办的要求,报名参加所在省2017年音乐类专业统考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2、在省级招办规定的艺术类相关批次的第一志愿填报我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