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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中原工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2017-10-15

三、计划编制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我校艺术类本科各专业均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具体以高考填报志愿时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数据为准。

四、成绩查询及专业合格证等事宜

我校将于2017年4月10日后,在招生信息网(HTTP://ZSC.ZUT.EDU.CN)上公布考生考试成绩及各类别的合格分数线。对各类别专业成绩合格的考生,不再寄发《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请考生自行下载打印。

五、其他说明

1、河南省考生不需要参加我校校考,专业成绩采用相应的省统考成绩;具体以高考填报志愿时河南省招生主管部门通知要求为准。

2、考生须根据所在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参加相应的专业统考,成绩合格后方可参加我校校考。

3、报考我校表演专业的江西省考生,须通过江西省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统考后方可参加我校校考。

4、报考我校且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我校将根据录取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5、我校艺术类各专业的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其他外语语种的考生请慎重报考。

6、各专业学费标准届时以河南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批准的标准执行。

7、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发现有舞弊行为者,将按规定退回原籍。监督举报电话:0371—62506906。

8、本简章内容如与教育部或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政策相抵触时,以教育部或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