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高考 > 艺术类专业 > 艺考资讯

入学后艺术类学生不得转入非艺术类

编辑:sx_liujy

2016-01-03

教育部办公厅近日下发《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高校艺术类专业等特殊类型招生工作,凡艺术类学生不得转入非艺术类

根据《通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中“艺术学门类”下设各专业,以及《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中“艺术设计类”“表演艺术类”下设各专业和“民族文化类”“广播影视类”等部分专业,统称为艺术类专业。艺术类本科专业不得设专业方向。

非艺术类专业不得执行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

《通知》强调,高校不得将专业目录中的艺术类专业列为其他艺术类专业的招考方向、不得将专业目录中的非艺术类专业列为艺术类专业的招考方向、不得将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变相修改名称后列为招考方向、不得将与本专业选拔和培养无合理相关性的列为招考方向。高职(专科)的招考方向原则上以相应专业目录中列举的专业方向为准。

同一高校同一专业(含同一专业下设各招考方向)应采用同一种录取办法。非艺术类专业不得执行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

校考合格人数不得超过招生计划数的4倍

根据《通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应为本行政区域内考生组织美术和设计类专业省级统考,有条件的省(区、市)还应组织音乐、舞蹈、编导等其他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不得在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中组织非艺术类专业统考。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原则上应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作为录取的专业成绩依据。省级统考未涵盖的艺术类专业,高校可组织专业校考。高校确定的校考合格人数不得超过相应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数的4倍。

不得为了完成招生计划而降低最低分数线

其中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本省(区、市)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本省(区、市)普通高职(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并逐步提高要求。凡已合并录取批次的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原则上不得低于合并批次前的相应要求。录取期间,各省(区、市)和高校不得为了完成招生计划而降低初次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入学后艺术类学生不得转入非艺术类分享到这里,更多内容请关注艺考资讯栏目。

标签:艺考资讯

免责声明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