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高考 > 艺术类专业 > 艺考资讯

2017年青海艺考报名考试相关安排公布

编辑:sx_liujy

2016-11-29

从11月29日最新公布的《关于做好2017年青海高招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的通知》获悉,2017年青海艺考报名将于12月下旬开始,2017年青海艺考考试也会在12月进行,具体内容如下:

一、报名

艺术类专业考试分为省级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省级统考)、招生院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两种形式。凡符合普通高校招生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参加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首先参加2017年全省普通高考文化课考试报名并取得考生号,再参加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或校考报名。美术类专业考生必须参加2016年12月全省组织的省级统考并取得专业考试合格证,才具备参加省外普通高校组织的校考的报考资格。

2017年青海艺术类统考报名时间:12月20日-22日,现场报名时,考生须出具本人二代身份证和《2017年青海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登记表》打印件(须加盖考生所在中学或考区招办公章)。

青海2017年艺术类统考报名地点为青海师范大学,报名考试费由青海师范大学按照省有关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

校考

1.我省艺术类考生可以根据本人情况,自主选择参加专业类的校考。具备单独组织艺术类专业校考的院校名单为教育部批准的29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13所参照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专业)招生的院校(见附件1、2)以及国家部委所属高校的非美术类本科艺术专业。

2.校考的具体报名时间和办法,请考生及时上网查阅校考院校所公布的招生简章,并按院校要求自行到考点报名和参加考试。为配合院校做好报考工作,我省考生参加校考报名时,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和考区招办出具的报考证明(载明在我省参加高考报名的考生号,粘贴一张小二寸半身照片并骑缝加盖县、区招办的公章)。报考要求提供省级统考合格证的院校校考,考生则必须参加我省2016年12月组织的省级统考并取得相应的省级统考合格证。

3.在我省设点组织校考,应向青海省考试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方可组织校考。

4.招生院校应在2017年4月15日前向省考试管理中心报送校考合格考生信息,并确保信息完整、准确,逾期不予受理。各院校请将合格成绩名册加盖学校招办公章送至青海省省考试管理中心备案。联系人:项英,电话(传真):0971-6305073(电子邮箱:348755673@qq.com)。

5.对因招生院校报送的数据不及时,内容不准确以及数据结构不规范影响考生投档或录取的,遗留问题由招生学校负责解释。考生未按普通高考艺术类报名的,参加校考成绩无效。

二、省级统考考试

青海2017年艺考考试时间12月下旬,艺术类省级统考包括五大类,分别为美术类、音乐类(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舞蹈类、民族工艺美术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2017年青海艺考专业考试地点定于青海师范大学新校区艺术学院。

三、成绩发布时间

青海2017年艺考成绩通知单和专业考试合格证经省招办审核后于2017年1月10日前,由青海师范大学负责发放,考生可登陆青海招考信息网(www.qhzk.com)查询。

四、考务组织管理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招委会成立青海省艺术类专业统考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省级统考工作,招生办负责管理与监督,青海师范大学、青海民族大学负责具体的考务实施工作。设点高校要成立由学校主要负责人牵头的领导小组和相应的职能小组(包括仲裁组),制定统考实施方案和具体执行细则,确保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规范、安全、平稳、有序实施。

(二)严格规范管理。设点高校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安全、有序原则,认真研究制定我省2017年艺术省级统考实施细则和考试应急预案,合理设计考试流程,编印考试工作手册,并于开考前报省考试管理中心备案。艺术省级统考全部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进行,对考试过程实行实时视频监控并录像。要加强信息管理,凡审核材料、试题答卷、原始评分等纸质材料应进行原件保存或完整扫描后电子化保存;面试等测试内容应全程录音录像保存四年以上备查;凡经会议确定的结论性内容,应留存会议纪要。

(三)严守工作纪律。设点高校要按照国家教育考试安全保密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命题、制卷、试卷保管和参与考评人员信息的保密工作。加强考评人员选聘,各类别专业考评人员(含仲裁小组成员)应由一定比例的省外高校专业教师和校外专业教师或专家共同组成,并采取现场随机方式产生。严格实行考评人员回避制度,凡与考生之间有亲属关系、指导关系的,不得参与任何考评工作。所有涉题人员必须签订保密责任书,考评人员必须签订利益关系者回避责任书。要加强对考评人员和其他考务人员的上岗前教育培训,强化职业道德和法纪警示教育,增强安全保密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

(四)严肃考风考纪。要严格考生资格审查,对在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或校考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6号)相关规定处理。对在省级统考或校考中被认定为作弊以及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材料取得资格的考生,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其当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及高考资格,并将违规事实记入本人诚信档案;已被录取进入高等学校学习的,由高等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学籍。加强考试违禁物品检查。广泛开展诚信考试教育,营造“诚信守法光荣、违规舞弊可耻”的良好舆论氛围。

(五)强化社会监督。为进一步增强艺术专业考试工作的透明度,从今年起我省艺术类省级统考引入社会监督机制,由省招委办公室公开面向社会征集若干名考生家长,作为社会督考员参与我省2017年艺术专业考试工作的现场监督,同时每个专业类别考点派出省级巡视员加强考试巡查,以更好服务广大考生和确保省级统考的公平、公开、公正。各招生院校要加大信息力度,及时向社会公布高校艺术类考试内容和要求,要在各个工作环节实施科学规范的操作,增加艺术类专业考试评分的客观性、公正性。

全省艺术类省级统考信息咨询电话:0971-6305073、6304876,省纪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组监督举报电话:0971-6312917。

附件:

17年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专业招生院校名单(13所)

2017年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名单(29所)

2017年青海艺考报名考试相关安排的全部内容就是这些,更多精彩内容请考生持续关注艺考资讯栏目。

标签:艺考资讯

免责声明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