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高考 > 云南高考 > 云南高考资讯

2016年昆明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编辑:sx_liujy

2016-07-01

昆明理工大学创建于1954年(甲午年),时名为昆明工学院,1995年更名为昆明理工大学,下面是昆明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章程,供参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校名称: 昆明理工大学 。

第二条  学校代码:10674。

第三条  学校地址:

(1)呈贡校区:昆明市呈贡区景明南路727号,邮编:650500

(2)莲华校区:昆明市一二一大街文昌路68号,邮编:650093

(3)新迎校区:昆明市环城东路50号,邮编:650051。

第四条  学校官方网站:http://www.kmust.edu.cn。

第五条  办学层次及类型:国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云南省属重点高校,具有招收博士、硕士、本科的多层次学历教育的资格。

第六条  组织机构:学校设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二章  培养模式、学制、学费

第七条  学校本科生分为“普通本科”和“高等职业教育普通本科”(以下简称“高职本科”),同属于本科层次,均为全日制培养。学生毕业时符合相关规定的颁发 昆明理工大学 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第八条  学校普通本科各专业录取学生入学时入驻呈贡校区。高职本科各专业录取学生入学时入驻新迎校区。

第九条  涉及大类招生的专业,招生时按大类进行录取,入学后按大类进行培养。大类培养结束后,在同一类别下,根据学生学习成绩、学生意愿等进行双向选择分流到具体专业进行培养。

第十条  学校实行基本学制基础上的弹性学制。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临床医学专业基本学制为5年,弹性学制4-7年;其它专业基本学制为4年,弹性学制3-6年。

第十一条  学费:学校按云南省发改委核定的学费标准执行。其中,

(1)普通本科专业:文学类专业3400元/学年;法学、管理学、经济学类专业4000元/学年;理、工、农类专业4500元/学年;临床医学专业50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10000元/学年。

(2)高职本科专业:文学、经济、管理类专业7000元/学年;理工类专业85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10000元/学年。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办学定位、办学条件和社会需求,统筹兼顾各专业发展,结合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状况、毕业生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计划。

第十三条  学校分省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招生录取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的各项招生政策,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的原则进行录取。

第十五条  平行志愿初次投档(或按顺序志愿投档的第一志愿)未录满时,可接收征集志愿(或按顺序志愿投档的非第一志愿)。

第十六条  同一投档批次中,进档考生专业安排时充分尊重考生专业志愿,不设专业“级差”,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

第十七条  当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我校高职本科各专业原则上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对专业志愿中填报有高职本科专业,并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可调剂录取到其它未录满的高职本科专业。

第十八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做退档处理:

(1)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并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

(2)考生身体条件不符合所报专业的要求又无法调剂到其它专业的;

(3)学校计划已满,考生仍未被录取的;

(4)考生虽服从专业调剂,但其专业志愿中未填报高职本科专业,所报专业无法满足又无法调剂到其它普通本科专业时,考生自愿放弃调剂到高职本科专业的,或者无法通过有效方式获取考生意愿的;

(5)各省级招生部门规定应当退档的其它情形。

第十九条  艺术类校考省份各专业录取原则:

(1)按学校“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专业安排(本章程第十六条、第十七条);

(2)在同一专业志愿中,按专业成绩×70%+文化成绩×30%=综合成绩的折算方式,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若综合成绩相同,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3)为鼓励文化成绩优秀的学生报考我校,在填报我校的考生中(不分专业),文化、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排前三名者优先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艺术类非校考省份各专业录取原则:

(1)承认统考(联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达当地艺术类本科线,专业成绩统考(联考)合格;

(2)按学校“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专业安排(本章程第十六条、第十七条);

(3)在同一专业志愿中,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第二十一条  高水平运动员录取原则:

(1)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按公示所享受高考文化成绩优惠分值分类录取;

(2)在文化成绩达相应优惠分值的同类考生中,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3)对已合并调整录取批次的省份,文化课成绩要求按教育部及相关省级招生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报考英语、翻译专业的考生,需参加当地省级招生部门组织的英语口语测试。

第二十四条  对各类加分考生,我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部门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五条  各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学生进校后的外语教学语种主要为英语。

第二十七条  学校加强招生信息公开,有关招生政策、录取结果等将通过教育部指定网站或学校官方网站及时公布。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监督招生录取工作,监督电子邮箱:xjw@kmust.edu.cn。

第二十八条  呈贡校区学生公寓为4人间和6人间,4人间收费标准为1200元/学年·人,6人间收费标准为800元/学年·人。新迎校区为6人间公寓和8人间普通宿舍,6人间收费标准为800元/学年•人,8人间收费标准为400元/学年•人。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部门有关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政策为准。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招生办公室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昆明市一二一大街文昌路68号,邮编:650093

咨询电话:(0871)65194108、(0871)63346080

E-mail:kustzb@126.com

招生信息公布网站:http://www.kmust.edu.cn

2016年昆明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章程就为大家分享到这里,更多精彩内容请关注云南高考资讯栏目。

免责声明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