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sx_wangha
2012-04-1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阳光高考政策,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保证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校的校名全称为北京外国语大学,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二号,邮政编码是100089。
第三条 我校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和首批进入国家高等教育“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
第四条 学校凭借鲜明的外语专业优势、雄厚的教学科研实力,招收和培养包括普通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成人高等教育及各层次的国际学生等在内的各类高级专门人才。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我校设有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校长、纪委书记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全校的本科招生政策,讨论决定重大事宜。本科招生办公室是招生领导小组领导下的常设机构,负责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 学校设立招生监察办公室,全程监督招生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我校本科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选考科目和各专业相关报考要求将分别由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会向社会发布。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领导下,依据教育部当年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
第九条 我校高招远程网上录取有提前批次和本科第一批次录取两种形式。除提前批次招生的小语种专业外,学校其他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北京地区提前招生由考生自愿报名,提前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英语口试和专业面试,并参加高考。学校主要依据考生的高考成绩,同时参考英语口试和专业面试成绩进行录取。
京外地区提前批次由考生招生参加高考,填报高考志愿表的提前批次志愿。学校依据考生的高考分数在各省、市、自治区提前批次进行录取,不再单独组织英语口试和专业面试。
第十条 我校根据各省、市、自治区当年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120%,对于实行完全平行志愿的省、市、自治区的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105%。
第十一条 对享受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政策性加分的考生,按政策性加分投档,投档后以考生的实考分进行排队顺序录取。实际高考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享受政策性加分的考生;没有享受政策性加分的,依次录取相关科目和外语口试成绩高的考生。
第十二条 第一志愿专业录取时,根据各省、市、自治区考生填报志愿的情况按实际考分排队,由高到低按专业志愿依次录取。如所填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三条 第一志愿专业录取不满时,顺序录取参考志愿和征集志愿考生,但录取分数不得低于第一志愿录取平均分;第一志愿录取额满,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的计划不超过所在省、市、自治区计划总数的1%,分数级差为50分以上,考生保证服从专业调剂。
第十四条 我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专业录取时不设定专业志愿级差。
第十五条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根据我校学科专业特点,凡有口吃、嘶哑或口腔有生理缺陷及耳鼻喉科疾病之一而妨碍发音的、有听力障碍者不予录取。
第十六条 我校招生专业除德语、法语、日语、俄语、西班牙语可招收英语语种和中学所学相对应语种考生外,其他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
第十七条 依据我校学科专业特点,除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不组织高考外语口试的省份外,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参加且成绩合格。外语口试的组织及口试内容和成绩由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负责实施,我校不单独组织。
第十八条我校对江苏省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AB,即文科要求历史为A,其他为B,理科要求物理为A,其他为B,考生进档后按分数从高到低录取。
第十九条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的规则进行录取。
第二十条 我校保送生、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我校公布的当年招生章程执行。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一条 经主管部门批准,学费标准是:语言类专业学费为6000元/生·学年,其他专业学费为5000元/生·学年。华侨、港澳及台湾省学生的收费标准按有关部门规定执行。学校根据住宿条件不同向在校生收取不同标准的住宿费,收费标准为每学年750—1200元。
第二十二条 学校专业介绍、奖贷学金政策等详细信息见当年招生简章和报考指南。
第二十三条 学校网址:http://www.bfsu.edu.cn,本科招生网址:http://joinus.bfsu.edu.cn,招生办公室E-mail:bwzsb@bfsu.edu.cn,咨询电话:010-88816254、88816481。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经学校党政联席会通过。
第二十五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自批准之日起生效执行。
北京林业大学2012年本科招生工作章程
学校全称:北京林业大学
学校代码:10022
主管部门:教育部
办学性质: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普通公办高等学校
学习形式:全日制
办学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35号
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北京林业大学
第一条 录取体制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领导下,在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录取过程中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条 计划编制
按照“有利于学校生源结构、有利于学生就业分流、有利于国家社会需求”的原则,依据各省高考报考人数、往年录取率和直属高校计划享有度编制分省招生计划。结合不同省份的经济发展特点和考生往年报考取向,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学校实际、生源和就业等情况制定分省分专业计划。
第三条 提档比例
我校为第一批次录取院校。提档分数线在各省本科一批控制线以上,按照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来划定。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提档比例按照招生计划数的105%以内来划定。在此范围内,由我校根据考生的高考分数、专业志愿、综合素质、身体健康状况以及相关单科成绩等情况择优录取。
第四条 学校志愿
我校鼓励考生报考第一志愿,且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受服从专业调剂的非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已经完成招生计划的情况下,接受北京生源第二志愿高分考生,招生计划控制在我校在京招生计划的5%以内,分数级差为50分以上,考生需服从专业调剂。
第五条 录取专业
录取专业时,按照专业级差的方式录取。专业级差为3,1,0,即第一和第二专业志愿级差为3分、第二和第三专业志愿级差为1分,以后专业志愿无级差。
第六条 享受加分政策考生处理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在提档和录取进专业时均按加分后的分数计分。
第七条 外语语种
1、日语专业只允许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
2、草坪管理(中美合作办学)专业部分课程为英语授课,建议英语语种考生报考。
3、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会计学、法学、物业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方向)、网络工程、数字媒体艺术、动画、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英语、商务英语、生物科学类、艺术设计等专业建议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
4、其他专业不限语种。
第八条 相关科目要求
1、高考成绩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实考分数高的考生、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及学科竞赛、科技发明创造、体育比赛获奖的考生。
2、报考园林、风景园林、城市规划、工业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动画专业的考生建议具备一定的美术基础。但高考时不加试。
第九条 男女比例
国防生只招男生,其他均无性别限制。
第十条 往届生处理
往届生的录取按照各省级招生办的有关规定办理,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第十一条 学费
根据京价(收)【2000】217号文件和京价(收字)【2000】334号文件精神,2012年学费为:森林资源类、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野生动物与自然保护区管理各专业每生每年2500元,英语、商务英语、日语专业每生每年6000元,艺术设计专业每生每年10000元,其余专业每生每年5000元或5500元。草坪管理(中美合作办学)专业费用分两部分:第一、第二学年每生每年5000元,第三、第四学年每生每学分300美元,共60学分。住宿费标准为每生每年750-900元之间。如果国家调整2012年本科生学费和住宿费标准,学校将按照新规定收取。
第十二条 体检要求
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要求考生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对指导意见中患有不宜就读专业疾病的一般不予录取。另外,一些专业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补充规定如下。
患有下列疾病者,我校有关专业不予录取:
嗅觉迟钝或丧失者:生物科学类、食品科学与工程、环境科学
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木材科学与工程、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风景园林、数字媒体艺术、城市规划
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森林资源类、木材科学与工程、车辆工程、工业设计、地理信息系统、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风景园林、数字媒体艺术、城市规划
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车辆工程、工业设计、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风景园林、网络工程、数字媒体艺术、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物业管理
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的:地理信息系统、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风景园林、数字媒体艺术
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的:应用心理学、风景园林、数字媒体艺术
严重口吃;口腔有生理缺陷及耳鼻喉科疾病之一而妨碍发音者:英语、商务英语、日语
对化学药品过敏者:木材科学与工程、林产化工
第十三条 学校建立了以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缓交及减免为主,社会资助为补充的“6+1”式多元互补的学生奖励和资助体系。在新生报到时设立 “绿色通道”,帮助家庭经济有较大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
第十四条 本章程由招生办公室起草,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提出,报校长办公会通过后颁布实施。章程的修订需按照同样程序,经审批后施行。
第十五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或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以教育部最后审核为准,解释权属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相关推荐:
更多内容进入:
标签:高考招生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