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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郑州轻工业学院本专科招生简章

编辑:hany

2012-05-30

编者按:2012年高考离我们越来越近了,高考生们都在紧张地复习着,同时有部分省份也开始了模拟志愿的填报,填报志愿时,我们关心的其中一个问题是招生简章,接下来,请看精品学习网高考频道为大家提供的“2012年郑州轻工业学院招生简章”一文:

 一、学校名称:郑州轻工业学院

二、国标代码:10462

三、办学地点:郑州市东风路5号(东风校区);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166号(科学校区);郑州东区中牟新城商都大街(易斯顿美术学院)

四、办学性质:公办。其中易斯顿美术学院为与社会力量合作办学。

五、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六、招生计划:

1.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情况、人才需求、就业情况、学科发展等因素,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年度招生计划,经学校审定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2.学校招生办公室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制定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学校审定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3.学校招生办公室将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生源计划按要求及时寄送至有关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并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公布。

七、录取规则:

1.根据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颁布的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各项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2.外语语种:英语专业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课。

3.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4.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5.理工类、文史类考生的录取方式:

(1)在各省(市、自治区)划定的普通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对于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调阅考生档案比例控制在学校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自治区),学校调阅档案比例控制在105%以内。

(2)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自治区),或者实行平行投档的情况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对填报郑州轻工业学院志愿且投档到我校的考生进行择优录取,当考生的投档分相同情况下,按照报考我校A、B、C、D、E、F等志愿或第一、二、三、四、五等志愿顺序录取,如所报志愿相同,文史类考生按照语文、英语、数学成绩高低排序录取,理工类考生按照数学、英语、语文成绩高低排序录取。安排专业时,对专业志愿采用“专业级差”的办法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每两个连续专业志愿之间级差分在3分以内)。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专业级差的原则将考生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做退档处理。

(3)对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自治区),院校志愿采用“志愿清”的办法,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郑州轻工业学院的考生。第一志愿线上生源不足时,方录取第二志愿报考的考生,依次类推。安排专业时,在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上实行考生专业“志愿清”办法,若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照分数高低顺序将其随机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若所有专业均已录满,则予以退档;若某考生所报专业已满,又不服从专业调剂,则做退档处理。

(4)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相关省(市、自治区)的规定加分提档录取。

(5)社会体育专业,省统考体育专业成绩合格,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6)我校按理科录取的工业设计、服装设计与工程2个专业要求有一定美术基础的考生报考。

6.艺术类考生的录取方式:凡填报我校艺术类专业志愿,必须参加我院单独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河南省、湖南省考生采用省统考成绩),成绩合格,且所在省份专业统考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所在地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

(1)绘画专业:文化成绩达考生生源省份最低录取控制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如专业成绩相同,再依次按文化成绩、英语、语文、数学排序录取;

(2)其它专业:各专业按照专业志愿,文化成绩达生源省份最低录取控制线,以专业成绩加文化成绩(文化成绩按照总分750分)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如综合成绩相同,再依次按专业成绩、文化成绩、英语、语文、数学排序录取;多个方向的专业,录取后按综合成绩,参考考生专业考试所报专业(方向)安排专业方向,若考生所报方向已满,其综合成绩靠后,则调剂到未满额的专业方向上,若不同意调剂,则做退档处理;对专业考试未确定专业方向的省份,按照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照我校公布的招生专业方向顺序安排;

(3)为保证招生计划的严肃性和有效完成,凡报考我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和易斯顿美术学院,根据各省录取政策,将对考生的志愿再次确认,根据确认结果,择优录取;

(4)凡第一、第二专业志愿报考我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和易斯顿美术学院专业的学生,均以第一专业志愿报考对待,按相应专业办法录取。

八、毕业生待遇:学生完成学业,符合郑州轻工业学院学籍管理有关规定的,毕业时颁发本、专科毕业证,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例的,授予学士学位。

九、学校网址: http://www.zzuli.edu.cn

学校本专科招生信息网:http://zhaosheng.zzuli.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371-63925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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