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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5-06
【摘要】本章程是河南郑州信息科技职业学院面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最主要方式,是河南郑州信息科技职业学院开展招生工作和录取新生最重要的依据。本文主要为考生提供“2013年河南郑州信息科技职业学院高考招生章程”,希望对准备参加2013年高考的考生有所帮助!
2013年河南郑州信息科技职业学院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郑州信息科技职业学院是2002年由河南省政府批准成立,并在教育部备案的一所专科层次的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2011年,学院被教育厅、财政厅批准成为河南省骨干高职院校建设单位。
第三条 学院位于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高校园区,占地面积500亩,建筑面积21.2万平方米。校园可容纳10000人,在校生8000余人。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5276万元,图书47.7万册,教学用计算机1555台,语音实验室座位128个,多媒体教室座位5940个,校内实验实训室65个。中央财政支持建设的实训基地1个,省级示范性实训基地1个,校外实训基地99个。有专兼职教师394人,其中校内专职教师247人,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人员80人,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教师108人;聘请行业、企业一线兼职教师83人。
第四条 学院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发展为主题,以质量求生存,以教学工作为中心,以专业建设为主线,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走产学结合的发展道路,主动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培养适应现代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生产、建设、服务一线高素质高级技能专门人才,实现学院“规模、结构、质量、效益”的科学、可持续发展。
第五条 学院设信息工程、机电工程、环境工程、人文财经、艺术等五个系,26个专业,涵盖人文、艺术、理、工、管等五大学科门类。其中,音乐表演专业和新闻采编与制作专业为河南省特色专业建设点。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学院2013年面向全省招收高职生3600名,各专业招生人数以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七条 学院实行“学校负责,省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八条 不限语种。
第九条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校将按“不予录取”执行。
第十条 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十一条 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开展录取工作。艺术类各专业按考生专业课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对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高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有文体特长、综合素质好、英语及专业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第五章 招生监督
第十二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自觉接受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六章 其 他
第十三条 我院各专业学制均为三年。
第十四条 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执行河南省高校收费的标准和有关规定。提前批录取的艺术类考生学费标准为5600元/年,专科一批录取的考生学费标准为3600元/年,专科二批录取的考生学费标准为3300元/年。住宿费标准为800元/生·年(六人间)。
第十五条 对品学兼优的学生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学院奖学金,按不同的等级,每生每年分别可获得2000元、1200元和800元。对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学生设有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设有国家助学金,3000元/生/年;也可为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贷款6000元。学院设有勤工助学岗位,使学生在参与社会实践的同时得到资助;对于获得上述资助后仍然特别困难的学生,我院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其它形式的资助。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负责解释。
学院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文苑北路
招生负责人:娄 伟
学院主页:http://www.techcollege.cn
咨询电话:0371—69301010
邮 编:450046 邮 箱:dzsb @open.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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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高考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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