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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5-16
2013年高考进入冲刺阶段,各大高校的招生简章也陆续公布,本文主要为考生提供“2013年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希望对准备参加2013年高考的考生有所帮助!
一、学院全称、代码、校址、办学性质
学院全称: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学院代码:12758
主管单位: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学院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虎溪·重庆大学城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性质:国家公办
学习形式:全日制
二、学院基本情况
学校始建于1984年,原为国家民政部创办的民政部重庆民政学校,2001年3月升格为重庆社会工作职业学院,2006年3月更名为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
学院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设置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由重庆市人民政府主办、国家民政部与重庆市人民政府共建。学院是教育部确立的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建设单位、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是重庆市首批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位于重庆大学城,占地面积669亩。现有社会工作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工商管理学院、文化产业管理学院、工程管理学院、财贸学院、健康管理系、旅游系、国际教育学院、基础教学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继续教育学院12个二级院系(教学部),招生专业46个,面向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并招有留学生。现有在校生11000余人。
历经29年的改革发展,学院教育教学成果丰富,学院是:
★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建设单位
★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
★全国校园文化先进单位
★全国社区共建共享先进单位
★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优秀院校
★教育部全国高职高专师资培训基地
★民政部西部民政社会工作培训中心
★重庆市首批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重庆市招生考试工作先进单位
★重庆市学生管理工作先进集体
三、招生工作组织机构
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是招生工作领导和决策机构,由院长任主任。学院招生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四、招生计划
经教育部批准,我院2013年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46个专业(详见下表)计划招收高职(专科)生3355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专业、计划详见各省级招办公布的招考信息。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2013年高职(专科)招生专业情况表
序号 | 专业名称 | 招生科类 | 备 注 |
1 | 社会工作 | 文、理科 | 国家骨干院校重点建设专业 |
2 | 社区管理与服务 | 文、理科 | 国家骨干院校重点建设专业群专业 |
3 | 劳动与社会保障 | 文、理科 | 国家骨干院校重点建设专业群专业 |
4 | 社会福利事业管理 | 文、理科 | 国家骨干院校重点建设专业群专业 |
5 | 现代殡仪技术与管理 | 文、理科 | 市级示范院校重点建设专业 |
6 | 民政管理(社会管理方向) | 文、理科 | 国家骨干院校重点建设专业群专业 |
7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文、理科 | 国家骨干院校重点建设专业群专业 |
8 | 计算机信息管理(网站建设与网页设计方向) | 文、理科 | 国家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专业 |
9 | 微电子技术(芯片设计与制造方向) | 文、理科 | 国家骨干院校市级重点建设专业 |
10 | 软件技术(对日外包方向) | 文、理科 | 中央财政支持“专业发展项目”专业 |
11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文、理科 | 国家骨干院校重点建设专业 |
12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文、理科 | 国家骨干院校重点建设专业群专业 |
13 | 通信技术(3G移动通信方向) | 文、理科 | 企业学院专业(普天信息技术学院) |
14 | 计算机控制技术(自动化方向) | 文、理科 | 国家骨干院校重点建设专业群专业 |
15 | 物流管理 | 文、理科 | 国家骨干院校重点建设专业 |
16 | 营销与策划 | 文、理科 | 国家骨干院校重点建设专业群专业 |
17 | 商务管理 | 文、理科 | 国家骨干院校重点建设专业群专业 |
18 | 连锁经营管理 | 文、理科 | 市级质量工程特色专业 |
19 | 报关与国际货运 | 文、理科 | 国家骨干院校重点建设专业群专业 |
20 | 文秘(商务秘书方向) | 文、理科 | 中央财政支持“专业发展项目”专业群专业 |
21 | 服装设计(服装设计与工艺方向) | 文、理科 | 与香港职业训练局联合办学专业 |
22 | 文化市场经营与管理 | 文、理科 | 中央财政支持“专业发展项目”专业群专业 |
23 | 环境艺术设计 | 艺术(美术) | 引入实际项目教学、与市场需求零距离接轨 |
24 | 装潢艺术设计 | 艺术(美术) | 企业学院专业(金夫人摄影学院) |
25 | 摄影摄像技术 | 艺术(美术) | 企业学院专业(金夫人摄影学院) |
26 | 人物形象设计 | 文、理科 | 企业学院专业(圣雅菲形象设计学院) |
27 | 物业管理 | 文、理科 | 市级示范院校重点建设专业 |
28 | 园林技术 | 文、理科 | 市级示范院校重点建设专业群专业 |
29 | 房地产经营与估价 | 文、理科 | 市级示范院校重点建设专业群专业 |
30 | 安全技术管理 | 文、理科 | 重庆市安全生产管理行业重点扶持专业 |
31 | 城市管理与监察 | 文、理科 | 市级示范院校重点建设专业群专业 |
32 | 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 | 文、理科 | 市级示范院校重点建设专业群专业 |
33 | 国际贸易实务 | 文、理科 | 国家骨干院校重点建设专业群专业 |
34 | 会计电算化 | 文、理科 | 院级重点专业 |
35 | 财务管理 | 文、理科 | 院级重点专业群专业 |
36 | 农村合作金融 | 文、理科 | 院级重点专业群专业 |
37 | 社区康复 | 文、理科 | 国家骨干院校重点建设专业 |
38 | 家政服务(营养师方向) | 文、理科 | 国家骨干院校重点建设专业群专业 |
39 | 康复治疗技术 | 文、理科 | 国家骨干院校重点建设专业群专业 |
40 | 老年服务与管理 | 文、理科 | 国家骨干院校重点建设专业群专业 |
41 | 旅游管理 | 文、理科 | 市级示范院校重点建设专业 |
42 | 会展策划与管理 | 文、理科 | 校内会展模拟实训,市场会展活动实战演练 |
43 | 航空服务 | 文、理科 | 市级示范院校重点建设专业群专业 |
44 | 酒店管理 | 文、理科 | 市级示范院校重点建设专业群专业 |
45 | 商务英语 | 文、理科 | 院级重点专业 |
46 | 社会体育(健身健美服务与管理方向) | 体育 | 健身与健美行业联合办学专业 |
注:1、各专业学制均为3年。
2、在重庆招生批次:专科一批。在四川招生批次:专科二批。
其他各省(区、市)招生批次以当地招考信息公布的为准。
五、收费标准
学院严格执行重庆市教委、市财政局、市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
学费:文理科各专业6200-8000元/年??人,环境艺术设计、服装设计等专业10000元/学年??人,装潢艺术设计、人物形象设计、摄影摄像技术等专业11500元/学年??人。
住宿费:学生公寓1000-1200元/学年??人。
具体专业收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招考信息。
六、录取原则
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调档比例:根据本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放的招生计划和各省的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120%以内。
2、在同批次录取控制线上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院同意接收由省级招办按第二、三志愿或平行志愿顺序出档的后续志愿考生,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不设置分数级差。
3、对加分投档考生的处理:凡按政策规定加分投档考生按加分后的投档分数对待。
4、对进档考生专业安排的办法:首先满足志愿优先原则。对同一志愿(平行志愿的各志愿视为同一志愿)进档的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对报考的专业计划已满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院将在缺额的专业中进行安排。
5、外语语种要求:商务英语专业限英语语种。其它专业不限外语语种,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
6、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我院认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专业统考成绩。在文化成绩上线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再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7、体育类专业录取办法:我院认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专业统考成绩。在文化成绩上线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再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8、男女生比例:我院各专业录取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9、录取体检标准:我院旅游管理、酒店管理、航空服务、城市管理与监察专业要求考生五官端正,身体匀称,男生身高170厘米以上,女生160厘米以上,不接受口吃、听力受限考生。其它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10、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原则。
11、我校在江苏省录取对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要求是:C+C(选测科目)4C(必测科目)1合格(技术科目),进档后排序规则是:“先分数后等级”。
七、入学资格
根据相关规定,新生未经同意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入学三个月内,学院将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在校期间,一旦发现并查实属于高考弄虚作假的学生,学院将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退回原籍。
八、奖贷学金和贫困生资助管理办法
学院设立奖学金制度。贫困学生可以通过以下渠道申请资助:申请国家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及其它临时性资助。
九、学历证书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的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十、声明
学院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相关工作,请直接与我院招生处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院概不负责。
十一、为了维护考生利益,录取期间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方便学院及时和考生沟通。
十二、本章程适用于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2013年全国统招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十三、监督机制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整个招生过程,监督电话023-65626117。
十四、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虎溪·重庆大学城
邮政编码:401331
联系人:袁国 陶保金 李光勤 蒋丽华 杨偲艺
招生电话:023-65626666传真:023-65626165
学院网址:http://www.cqcmc.cn招生网址:http://zs.cqcmc.cn
电子邮件:cqyuang@vip.163.com
十五、招生章程的解释
本招生章程由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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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高考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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