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haoyy
2013-05-28
摘要:5月是各大高校招生简章及计划密集公布的一个月,2013年石家庄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也于5月28日公布,请有意报考石家庄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的考生注意查看:
了解学校的招生章程对科学填报志愿有很大的指导作用,想要报考石家庄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的考生特别要了解高校招生章程中录取规则部分,要根据学校录取规则与考生自己的条件综合分析,看自己是否报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要求,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石家庄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坐落在河北省省会石家庄市,下辖三个校区地址分别为:
西校区:石家庄市石获北路81号;
南校区:石家庄市石获南路209号;
北校区:石家庄市小安舍昌北路2号。
学校国标代码为14018。本校为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置的民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面向全国招生。
第三条 录取时,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成立了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学校招生处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常设机构,负责日常工作。
第五条 招生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石获南路209号石家庄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东侧门)。
邮政编码:050081 联系人:朱太平
电话:0311-89166020、87223666、87223999
传真:0311-83632341
QQ咨询:1297945094、627524246、1768318256
招生章程网址:http://zsc.sjzmc.cn/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六条 根据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录取不满时,再考虑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第七条 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原则:为尊重考生的专业志愿,我校对进档考生按所报第一专业录取。
第八条 投档比例在120%之内的,按照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满为止。与院校提档线并列的考生,则比较单科分数,其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
第九条 我校调档比例控制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含120%)。
第十条 男女比例不限。学生入学后教学语种为英语,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在外语学习上需自行克服困难。身体状况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一条 关于符合优惠照顾条件,考生加分或降分投档的相关事宜,按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相应政策执行。
第四章 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十二条 2013年面向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投放计划3950人,具体人数详见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2013年学校开设专业有:临床医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护理、口腔医学、眼视光技术、医疗美容技术、药学、药品经营与管理、中医骨伤、中药、针灸推拿、医学营养。以上专业,大专层次,学制三年(医学理论两年,临床实习一年)。学费(每人每年):眼视光技术6500元,医疗美容技术7000元,口腔医学6500元,其他专业学费5000元。住宿费(每人每年):600—1200元。
第十四条 学历证书为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学历证书,证书中学校名称填写“石家庄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并以此名称具印。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章程由招生处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13年石家庄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主要从院校介绍、招生计划、录取规则、院校联系方式等方面为考生做了介绍,这些内容都是考生了解报考院校的主要参考要素,如果考生看完石家庄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后,仍然对报考学校有疑问的话,可以按照招生简章中的联系方式向学校提出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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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高考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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