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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师范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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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5-29

1、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择优录取。

2、考生高考外语语种,执行所在省市招生工作委员会的相关要求;我校非英语专业学生外语语种为英语。

3、所有招生专业无男女生性别比例限制。

4、进档考生录取专业实行分数优先原则(分数清原则),即按投档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如果考生成绩未达到所填报专业的录取分数,服从调剂者,按照高考分数高低进行调剂,不服从调剂或不能调剂的作退档处理。外省市对录取有特别要求的,按照所在省市的规定执行。

5、报考我校外语类专业的学生,根据进档考生的英语单科成绩高低录取,且口试成绩达到合格以上。

6、艺术类专业招生:省外单独组织校考的专业,在文化课和专业课达到规定要求后,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公式为:综合分=(专业成绩÷专业总分)×70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300。使用省市统考成绩录取的专业,按照该省市规定的录取原则执行。

7、考生加分政策按照各省教育厅文件执行。

8、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淮南师范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

七、收费标准: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八、联系电话:0554-6863550,网址:http://www.hnnu.edu.cn

2013年淮南师范学院招生章程主要从院校介绍、招生计划、录取规则、院校联系方式等方面为考生做了介绍,这些内容都是考生了解报考院校的主要参考要素,如果考生看完淮南师范学院招生章程后,仍然对报考学校有疑问的话,可以按照招生简章中的联系方式向学校提出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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