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高考 > 高考招生

2013年川北医学院招生章程

来源:互联网 编辑:sx_wuqb

2013-06-07

6月是各大高校招生简章及计划密集公布的一个月,川北医学院也于6月6日公布,请有意报考的考生注意查看:

了解学校的招生章程对科学填报志愿有很大的指导作用,想要报考“川北医学院”的考生特别要了解高校招生章程中录取规则部分,要根据学校录取规则与考生自己的条件综合分析,看自己是否报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川北医学院2013年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基本情况

1.学校名称:川北医学院(North Sichuan Medical College)

2.学校代码:10634(国标码)

3.学校校址:四川省南充市(含顺庆、高坪校区)

4.学校网址:www.nsmc.edu.cn

5.联系电话:0817-2242705

6.学校性质:公办

7.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8.办学层次:研究生、本科及专科教育

9.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川北医学院

10.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三条 我校招生工作遵循 “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 我校招生工作接受国家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 我校招生与就业工作委员会是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由院长、分管副院长以及相关部门第一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规定,并对招生工作重大问题进行决策。

第六条 我校招生就业处下设的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招生录取期间,学校成立由院长、分管副院长、纪委书记以及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管理招生录取工作;同时成立由纪委书记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录取监察办公室,负责监督招生录取工作的全过程,并对录取过程中各项政策、规定的落实与执行情况实施监督,以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八条 我校2013年面向全国招生,各省(区、市)招生计划以当地招办公布数据为准。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九条 我校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第十条 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接收非一志愿考生。

第十一条 我校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制。专业志愿之间的分数级差分别为3、2、1、0 分。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其他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二条 我校认可各省(区、市)规定的加、降分及优先录取政策。

第十三条 除英语专业外,我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四条 鉴于医学类各专业的学习、就业的特殊性,本着从考生实际利益出发、对考生负责的态度,在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前提下,我校对考生身体状况提出如下要求:

1.医学类各专业建议考生任意一眼的近视矫正视力不低于4.8,各眼矫正视力镜片度数不超过800度,无色盲、色弱,无斜视、弱视。

2.由于口腔设备设计的限制,口腔医学专业不招收习惯左手做事(左撇子)的考生。

3.法医学专业的招生录取原则上参照公安院校相关招生标准执行。

4.护理学专业建议男生身高不低于168cm,女生身高不低于156cm。

5.考虑到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的特殊性,建议残疾考生慎报我校医学类各专业。

第十五条 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艺、体尖考生,同等情况下优先录取。

第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五章招生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

第十七条 对我校招生政策、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等详细情况,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咨询:

1.学校招生信息网:zs.gotonsmc.cn

2.招生热线:0817-2242705

第六章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十八条 经四川省发改委、物价局、教育厅核准,我校学费按学分收取,执行标准为:医学类各专业5000元/人·年、非医学类各专业4100元/人·年;住宿费标准:1000元/人·年。

第十九条 对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2013级新生,学校将视其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直接报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将其从录取数据库中予以注销。

第七章奖、贷、助学金设置

第二十条 我校设有多项奖、助学金。按国家规定,贫困学生可在生源所在地申请办理助学贷款。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学校以往的有关规定与本章程条款相悖时,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013年川北医学院招生章程主要从院校介绍、招生计划、录取规则、院校联系方式等方面为考生做了介绍,这些内容都是考生了解报考院校的主要参考要素,如果考生看完2013年川北医学院招生章程后,仍然对报考学校有疑问的话,可以按照招生简章中的联系方式向学校提出咨询。

相关推荐:

2013年全国高校招生简章汇总

查看更多:高考 > 招生简章

标签:高考招生

免责声明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