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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06
三、录取原则
根据教育部的规定,来自外国语中学的保送生只能选择我校语言类专业。若因申请人保送资格等原因无法于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或录取,责任由考生承担。
四、联系方式
有关华南理工大学保送生招生政策等相关问题,请咨询招生工作办公室,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08:00 - 12:00、15:00 - 17:00。
电话:020-87110737
传真:020-87111502
网址:http://www.scut.edu.cn/admission/
Email:j2zb@scut.edu.cn
地址:广州天河五山华南理工大学一号楼216室
邮编:510640
五、监督机制
1、申请者、推荐中学应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本着诚信的原则如实申报相关材料。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我校将取消保送生认定资格与该中学推荐资格,并向有关教育主管部门、高校通报;已入学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考生所在中学应将我校优录资格条件及推荐人选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信访电话:020-87110126
六、本简章由华南理工大学招生领导小组委托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对该简章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疑问者应在公布之日起一年内通过咨询或者信访提出,过期不再受理。
标签:高考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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